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7184776
  • 博文数量: 655
  • 博客积分: 10264
  • 博客等级: 上将
  • 技术积分: 8278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7-06-04 17:47
个人简介

ABAP顾问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655)

文章存档

2017年(2)

2014年(8)

2013年(3)

2012年(2)

2011年(18)

2010年(102)

2009年(137)

2008年(274)

2007年(134)

分类:

2009-02-20 16:23:32

  我永远记得那句电影台词---“女人难相处,你又不能杀了她。”

  女人难相处!不假,我好几个哥们儿都离了婚,没离的那几对也都有了离婚的意向。想我这中原小城快赶上北京了,朋友久违重见的开场白也在从“混的怎么样”转向“离了吗?”

  我一哥们儿,儿子刚过满月,媳妇就闹离婚,折腾了几个月,到底是离了。我就闹不懂,这婆娘想的什么?想让儿子长大后对他爸毫无印象?不过反过来一想,也好,等孩子懂事了再离,只会给他更深的伤害。我对这哥们儿戏言:你这兔孙媳妇儿难不成跟你结婚只为借个种?

  还一哥们儿,有一天脸色沉重去找我,我看看他,说:“怎么地,离了?”他瞟我一眼,取出一证书,上面三个字--离婚证!我说:“我靠,我可以去摆摊算命了。”他们俩口儿前些日子正在生气我倒是知道,可这也太快了吧!真TM是网络时代的效率。

  我还不错,目前还没离,但我得研究一下他们为什么离婚,也算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了。

  我分析了一下,我的好友里有四对离了婚。注意,是好友,不包括泛泛之交、一面之交、同事以及同学。所以说这个比例是非常大的,一个人能有几个好友??

  我分析了每一对的具体情况,发现了一个惊人的共同点---这几个哥们儿都不打老婆!!!

  我曾与离了婚的哥几个探讨过打不打老婆的问题,他们都骄傲的说---从来不!

  孔夫子都说了: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你丫对着小人充圣人,你不离谁离!绅士风度那一套,是用在公共场合的,关了门装绅士,是标准的SB行为!

  想俺媳妇儿当年还是同居女友的时候,俺就打过她。有一次她心情不好跟我闹,我哄了几句没哄住,这丫逾发人来疯,我一时心头火起一大嘴巴抽过去,我媳妇儿登时就天旋地转眼睛发黑,再补一脚,当时就卧地不起。被我如此狠扁,也没见她跟我闹分手,还是闹着要结婚。

  结婚后有一回,媳妇又跟我闹,我直接一脚踹过去,结果是她卧床三天,我花了数百大元医药费。

  我媳妇从跟我谈对象到跟我结婚生孩子,被我扁过N回,也没见闹着不过了,也没去妇联告过我虐待,斗争经验倒是见长,她会在我发怒的时候逃跑,然后等我气消了再回来揪住我一顿痛扁,末了再加一句--“我怕不了你!!!”真是“敌进我退,敌疲我打”俺媳妇快成军事家了。

  我另一个没离婚的哥们儿,也爆扁过自己媳妇儿,他媳妇有一次跟婆婆吵架,被他一脚踹飞出去,人事不省,120都来了。我问他:“打服了吗?”他说:“服个屁,现在我媳妇是打了我就跑,还追不上她!”这些被扁过的媳妇们一定是聚在一起开过军事会议了!看来虽说这离婚的家庭全是一样的,没离的家庭也全是一个德性!

  想我那孩子刚满月就闹离婚的可怜哥们儿,跟媳妇生气永远是生闷气,谁也不理谁,永远不吵架,永远不打架,所有的气全闷在心里。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不在放纵中变坏,便在压抑中变态!

  所以我哥们儿这沉默加变态的婚姻理所当然的死掉了。

  虽然打架的婚姻不完美,可完美的婚姻在这世界上又何曾出现过?既然完美在现实中不存在,那么就用不完美的方式来解决吧!

  昨晚上我跟这哥们儿一起喝酒,他第二任媳妇打来电话,问他在那儿,他说:“我在那儿关你什么事,跟谁喝酒又关你什么事?!”嗯,不错,以经学会耍横发脾气找碴吵架了,看来这次婚姻美满大有希望~

  我那闪电离婚的哥们儿正在跟第二任准媳妇密切洽谈中,他要求女方拿出10万现金和一套房子才结婚。看来他以经学会对女人耍不要脸了,后半辈子幸福也是形势一片大好,不是小好。

  记得十几年前还是小P孩儿的时候一铁哥们儿对我说:“女人这东西,你对她好,她未必跟你,你对她不好,她未必离开你。”我三十岁才懂的道理,丫居然十五岁就懂,真TM伤自尊。

  在《围城》中方鸿渐曾问诸慎明最近在研究什么哲学问题,结果诸慎明给他忽悠了一通,说问题分真问题和伪问题,伪问题不必管它,而真问题要求解,所以你应该问我最近在研究什么哲学问题的解决!

  各位哥们儿明白了没???如果有人要跟你探讨要不要打老婆,你应该告诉他:“要不要打老婆是个伪命题,要探讨就探讨如何打老婆或者打的老婆的艺术,以使此项行为能切实为婚姻美满、生活幸福做出贡献!”

阅读(740)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