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计算机机房位置 防静电产品
(一)、计算机机房应选在建筑物中间楼层、结构规则、易于运输的位置 。
(二)、计算机机房应选在电力系统较稳定、安全通道通畅的地方。
(三)、机房应远离高温、漏雨、粉尘、油烟、有害气体或堆放带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四)、机房应远离强振源、强噪声源、强电磁场。
(五)、 50 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 73 平方米, 25 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 54 平方米。以上均含教师机和服务器的使用空间,净空高度为 3.0m 以上(含抗静电地板高度)。
(六)、 机房楼板荷载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值,不低于 B 级( 3.0KN/ 平方米 )标准。
(七)、 计算机网络教室应配备相应的管理用房
第二条 环境条件 防静电产品
(一)、机房温度、湿度必须符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
(二)、噪声值、电磁场干扰值、振动值、静电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机房内原则上应铺设木制或钢制架空抗静电地板。
(四)、机房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辅助材料)应符合抗震、 隔热、阻燃、降躁、隔音要求。
(五)、每间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低于 2 个,且位置在机房两端;门径大小保证设备运输便利,同时利于疏散。
(六)、照明灯具位置合理,照明度均匀,照明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出现眩光和反光。
(七)、机房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其安装符合相关规范。
(八)、机房设置空气流通系统,窗户应采用铝合金。
(九)、机房内可设置无尘白板( 1mX3m---4m );严禁设置黑板;
(十)、机房应按照相关机房安全消防标准配置相应防火、防盗设施。
(十一)、机房室内严禁设置水源、厕所等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 电气规范 防静电产品
(一)、计算机机房整体用电负荷等级及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二)、所有电气器件及线缆、辅助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商的合格产品。
(三)、机房设置三相配电箱,配电箱位置合理,并设置过载、过流、漏电、短路、安全接地和保护接地等措施。
(四)、机房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必须与照明、空调、办公等其他用途的电源系统相对分开。
(五)、 机房电源应满足:频率 50Hz ,相 电压: 220V ,三相五线制 / 三相四线制 / 单相三线制。
(六)、 供电系统接地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防静电产品
(七)、 配电箱进线应满足:火线和零线线径为 6 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地线为 2.5 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
(八)、 配电箱内设置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每相不小于 40A ,空调需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禁止使用铡刀开关或无任何保险功能电气器件。
(九)对于重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根据需要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
(十)机房供电系统遵循三相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实施。三相不平衡值原则上应控制在 20% 以内。
(十一)地板
1 、机房内原则上必须铺设可活动的木制或钢制架空抗静电地板。除非机房内有合理的电缆槽,电缆槽的参数应满足强、弱电布线标准,另外还必须有导静电设施,如采用导电地板胶等。
2 、抗静电地板各项参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四条 机房布线 防静电产品
(一) 、线缆的铺设应符合相应强、弱电布线。
(二)、现场管槽铺设:
1 、根据机房实际情况,可选用适当规格的管槽,但应符合布线施工规范。
2 、 PVC 管等圆形布线材料的铺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等标准紧固件固定。
3 、金属管槽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就近接地并保持电气连通。联合接地的电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
(三)、弱电线路和强电线路应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如果现场条件达不到,则电源线路应选用合适的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第五条 计算机桌、椅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中心统一设计并招标采购。
第六条 布线施工
(一)、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教室实际进行机房环境建设。
(二)、机房整体布局合理,严格按照 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规定的课桌式或岛式布局。特殊布局应有合理说明并报请信息中心认可。
(四)、机房内应预留合理尺寸的通道,便于学生出入。
(五)、服务器、教师机、网络机柜摆放位置合理,有防止人为蓄意破坏措施。
(六)、网络设备集中安置于标准 19 英寸机柜内,网络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合理,布局美观;
(七)、抗静电地板架设高度为 100mm-----200mm , 铺设平整、紧密、颜色统一,稳定性好。
(八)、供电线缆、数据线缆、控制线缆、信号线缆应在地板下排线,并加适当的保护措施。地板以上需裸露线缆部分,应采用阻燃 PVC 线槽、 PVC 管或其他材料固定,确保线路的安全。
(九)、电源线缆与数据、信号线缆分开距离不小于 100mm 。
(十)、电源布线应保证火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
(十一)、电源插座参数不低于 220V/5A 。
(十二)、电源线缆与电源插座面板火、零、地三眼正确连接,压接牢固。禁 止出现错接、短接、断接、露接、虚接现象。
(十三)、供电线缆接头应做防潮处理,确保绝缘。
(十四)、根据网络教室布局,在地板合理位置开孔作为电源、数据及其他线缆的出口,地板开凿的各出口应加硬橡胶圈护口或橡胶封条保护。
(十五)、数据线缆地板出口至计算机终端的预留长度为 1.5m----2.0m ,冗长的线缆应盘收和捆扎。
(十六)、 RJ45 头严格按照 TIA568A 或 TIA568B 的标准压接,线缆上应有标号,设备的端口与实际计算机终端设备根据线缆编号一一对应。
工程验收规范
第七条 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按照以上的各项建设、施工规范。
第八条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之前,将有关资料交付用户单位及 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包括:
1 、网络教室布局图、网络布线拓扑图、电气布线拓扑图等相关图纸,应用软件系统安装说明。
2 、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相应配套资料(交学校)。
3 、网络工程设备配置清单。
4 、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施工单位联系方式。
6 、工程需特殊说明或申明的文字资料。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由 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组织验收,并签定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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