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715904
  • 博文数量: 177
  • 博客积分: 9416
  • 博客等级: 中将
  • 技术积分: 2513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6-01-06 16:08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77)

文章存档

2013年(4)

2012年(13)

2011年(9)

2010年(71)

2009年(12)

2008年(11)

2007年(32)

2006年(25)

分类:

2007-06-19 10:56:31

每次看见、听见类似中国不能老做外包,要做核心技术的言论就来气!
 
1、知道印度软件行业怎么发展起来的吗?做外包做的

2、知道国外把软件行业定性为什么行业吗?服务业!国外服务业的工资都比较高,所以软件行业自然工资高。

3、国内有做核心技术的,可是为什么你见不到?或者进不去?因为对方认为你不符合他们的条件!

4、为什么外包行业在中国臭名昭著?因为一些臭名昭著的外包公司为了赚钱,出卖了很多东西,包括诚信,完全成为卖人的公司。按照以前的说法,叫“卖猪仔”。另外,某些包人的公司的的确确把contractor(或者叫consultant)当成牲口,工作环境巨差,干的活巨脏巨累。

5、为什么大家都想做核心技术而不做外包?因为大家都有远大的志向,想为国家软件行业出一份力。可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6、在中国,软件行业被人认为是牛人才能干的行业,所以一些个牛人自以为很了不起,以为会写几行代码就可以做核心技术了,现实是,很多人都是眼高手低!毕竟,ken thompson和DMR之类的奇才,全世界也没有几个。而且这些奇才,也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有了积累,才能创造出核心技术。

7、我做过一年外包,现在即将被包出去,可是,我感觉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摆正了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做好一颗螺丝钉就行了!而且,很多朋友作外包碰上的种种不正常的经历(工作环境差,被当成二等公民……)从来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业界的浮躁,以及某些黑心的外包公司及雇主公司,让本来很正常的外包行业在中国蒙羞!很多国外的东西,拿到国内就变味了。
 
做软件需要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但很多程序员都只满足于做一些肤浅的东西。不是说他们不上进,而是,软件行业也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很多程序员只要当好一颗螺丝钉就行了。
 
国家软件振兴是每个程序员的责任,但不是说每个人都要做核心技术,只要你能做好螺丝钉,就是尽了自己的职责。关键在于:软件行业的领头人(可以是公司)的水平如何。如果他们仅仅满足于目前的利益,那么什么东西有前途,什么东西有技术含量,他们都不清楚,软件只不过是他们追逐名利的工具而已。而程序员们迫于生计,必须做这些东西。而本质上,这些领头人的水平不高,没有犀利的眼光和足够的远见,至少从软件行业来说,很多领头人在技术能力上比较差。
 
我思考过这个问题:为什么很多刚毕业的学生开口就要做核心技术。原因很简单,肤浅+浮躁。

软件是很复杂的一个东西,涉及的面很广,从整体架构到技术细节,是一个非常广的领域,而核心也就是一小部分而已。由于肤浅+浮躁,使得很多人在看到冰山一角之后就想描绘出整个冰山,这怎么可能?更不用说去抓住冰山的本质,也就是所谓的核心技术。
 
不知道大家对核心技术是怎么定义的,但个人认为大家会把用在核心领域的技术作为核心技术。比如有人把操作系统技术作为核心技术,可是,当初linux系统第一次发布的时候,它只不过是一个终端工具而已。如果按照很多人对核心技术,我想,中国的核心技术不少,比如宇宙飞船的控制系统。可是,为什么你没有参与到其中?个人认为,核心技术不应该叫做技术,而应该叫做核心思想。
 
另外,核心技术是创造出来的,这点应该不会有人否认吧?想想中国的教育体制,学生们都被培养成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学生们整天忙着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小学中学高中忙着备考,天天学习标准答案,还有各种各样的“兴趣”班。上了大学,又忙着学各种新、奇的技术,今天MFC,明天java、.NET,自己思考的时间就少了,更不用说去发现这些东西背后的关联。让我们怎么去期待、相信我们教育教出来的人才有创造性思维?
 
最后,大家应该考虑80/20原则,那就是,80%的(核心)技术掌握在20%的人手里。因此,摆正自己在技术浪潮中的位置,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一切就OK了。万丈高楼平地起,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当你有了一定累积之后,也许突然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技术被别人当成了核心技术。放稳心态,多研究国外的“所谓”核心技术(假设linux内核中有核心技术),充实自己。一位哲人说过,手头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改写一下:目前用到的技术就是核心技术。
 
Copyleft (C) 2007-2009 raof01.
本文可以用于除商业外的所有用途。此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拷贝/翻译(部分或全部),不包括根据本文描述来产生代码及思想。若用于非商业,请保留此 权利声明,并标明文章原始地址和作者信息;若要用于商业,请与作者联系(raof01@gmail.com),否则作者将使用法律来保证权利。
阅读(2352) | 评论(7)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