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ov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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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5 17:43:30
◆最低价中标何罪之有?
本次论坛对话提到的“最低价中标”之罪状不可谓不大,性命交关的质量问题、投标中的违法和腐败问题、行业与企业的发展问题,都推到了“最低价中 标”的头上去了,这些观点笔者不能认同。
质量问题
合约上承诺了质量指标,价格是自报的,却以合同价低于成本价的理由对质量问题推卸责任,是十分站不住脚的。对性命负责是建企的生存底线价值观, 没有这个底线价值观的建企,很难想象凭什么在市场上立足。无法证明,建筑产品定价高了,就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现象。
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在“最低价中标”导致残酷竞争,大型建筑企业利润率为百分之零点几(甚至是负数)的同时,项目现场管理又是如何漏洞多 多、管理粗放、浪费严重,5%~10%的降本空间是完全可能的。
通过内部管理优化、搞好二次经营做出利润,从而做好质量才是正确之道。实施最低价中标以前,质量问题也很严重,豆腐渣工程也不少,汶川大地震多 少教学楼都是最低价中标实施前的产品。实证上看,质量问题最主要是企业价值观和行业管理问题而非投标方法所致。
违法与腐败问题
中国建筑业几十年来,从来就不缺少违法和腐败,一直是腐败高发区。既有社会大环境“逼良为娼”的影响,也有建企想在赢利方法上走捷径的企业价值 观所致。定额模式标底招标法才是大量滋生违法和腐败的温床,这种招标方法与企业实力关系不大,谁搞到标底谁中标。最低价中标无疑将招标过程简单化,人为因 素大量减少,可以更加公开透明,凭实力竞争的因素大幅增加。最低价中标降低违法和滋生腐败的几率是无疑的,但不可能绝对禁止腐败和违法行为。
至于现在愈治愈烈的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也应与最低价中标法无太大关系,串标、围标等行为适用于任何招标方法,实施者都有巨大的非法利益。近期 更多一些,也不一定与最低价中标有多大关联度,而应是建筑业不法投标行为进化升级的自然发展结果,仍属行业行政和法律控制范畴。
当今市场化国家招标方法全部实行最低价中标,应有其很大的理由。世行贷款项目,不搞最低价中标法是不可想象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通过最简单规 则,最讲实力的竞争方法,当然也是投资方比较有利的方法,进行快速决标,防止滋生腐败。
低于成本价竞标
这个问题有相当复杂度,低于成本价竞标在法律上是禁止的,实际操作却很困难。合理低价中标成了真正的最低价中标,如何制约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 争,是大家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
作为民间资本投资,这一问题的决定权应交给投资人,我们应该假定投资人是理性的,国有投资应由业主和招标代理人(咨询机构)共同决定,业主方应 有权确定次低标中标,但必须要有说服力的评审报告,市场成熟到一定程度,国有投资应强制执行最低标中标是合适的。但总体上这一问题不会成为让“最低价中 标”走向反面,亏损报价给报价人带来很大的亏损风险和声誉风险,随着市场成熟,采取此策略不会是主流。
◆会不会劣币驱除良币
“最低价中标”的一个最大诟病,是可能产生劣币还驱逐良币的市场现象,大家对此比较担心。有些企业(劣币)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后通过内部 勾结调价,或停工强迫业主方调价,使符合业主利益的有竞争力的合理低价者(良币)出局,这种事件比例高,就会有问题。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相对于有标底招标法,最低价中标出现以上二种情况是否会概率更高。低价中标者与招标方内部存在勾结的情况下,有标底招标法显 然更易将良币驱除,这是简单的博弈均衡结果,且没有任何经济风险。最低价中标法因增加了经济风险和投标结果不确定性,会减少这样的勾结成功率。另外这是行 业政府部门要管理的事,通过造价咨询单位控制造价形成制衡是一种可选的解决方案。
有的建企老总也很反感这种机制,理由是增加了施工企业的公关成本,被多扒了一层皮。这种思维显然是站不住脚,把自己放在靠行贿过日子的地位上, 总会碰到困难。万科硬是以比别人高得多的地价、差得多的地块做到行业第一,这是一种生存能力的成功,一种企业价值观的成功。
“劣币”通过停工强迫业主调价,这种市场信息很容易被放大,被业主广为知晓,并无可能长期适用,无法成为劣币驱除良币的长期战术。解决这些问 题,业主方还有履约保函制约手段,政府主管部门可搞黑名单制度。实证上也证明这一点,绝大多数企业并未盲目跟风与人家拼低价,而是以从自己的成本实力去报 最低价。
最低价中标机制对于劣币成功驱除良币起了很大的约束作用,使劣币亏损风险大增,从而减少驱除良币的行动。
◆建企如何面对“最低价中标”
“最低价中标”是国际惯例,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最低价中标势在必行,并不能例外。这个方案符合国家和投资方利益,是不可阻挡的,是历史潮 流和趋势。
我们必须承认投资方特别是民营投资者,是理性的,并不只想通过最低价中标招标压价,而让工程搞不好。反而国家主体投资者更易出现选择劣币的情 况,最好的方法仍是采用简单最低价中标法,可让真正的良币有更多的机会。不要总认为自己是良币被人家驱除了,没有价格竞争力,成本高企是不符合客户价值 的,不能算是真正的良币。
非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去废除对业主方有利的一种高效公平方法是很不现实的,想有更好发展的建企应努力去研究它、适应它,而不是去反 对、消极抱怨,于事无补。人家一旦内功练好了,成本降下来,被淘汰的就是自己了。
因此我们不能再用抱怨和消极的态度,而是顺应形势,变革自我,极早行动,争取主动,极大去改变和提升内部管理,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 手段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建立自己独有的、符合新游戏规则的计价体系和企业定额,能快速测算成本,提升投标竞争力。
这次论坛的嘉宾对话就反映出行业主流观点有一个不好的心态,强烈反对最低标中标的同时,未能积极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建议。只知道反对,不提怎 么办,这是令人遗憾的,难道中国建筑业还要继续长期搞定额计价有标底招标?这样中国建筑业大多数的问题也照样存在,大量劣质企业无法被市场淘汰,无法使中 国建筑业变得更强大。
建筑业淘汰整合、兼并重组的高潮肯定要到来,暴风雨即将来临,让我们去迎接挑战吧!有作为的建筑企业家会看到有利的一面,你很难的时候,别人也 很难,最后一批倒下的,会收获前面倒下让出的市场,这个时候你的市场就比较好了。
◆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期望
作为最有效率和公平的招标方法,政府无疑会坚持和推广,但应为完善最低价招标的配套制度尽最大努力。
一是要努力减轻建企各种税费担保费压力。建企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的情况下,后面一阶段负担在增加。现在名目繁多的押金、担保费用的确太多,有些 企业的死亡,可能就不是被市场整死,而是被政府各种不合理负担压死。
二是要大力控制业主不法行业。最低价中标法宗旨和制度本无问题,世界各国搞了近百年仍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制度。由于中国人的智慧实在令人超乎想 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招标方(特别是国有投资方)为控制招标围绕最低价招标法,充分发挥想象力,大搞修正主义,把本有简单公平优势的最低价招标法搞得 面目全非,从而实现控制招标、从中渔利的目的。
主要手法有以下几种:
设高拦标价迷惑投标人
故意公开一个超高的拦标价迷惑投标人,让不知就理的投标人不致降太多,让有合作关系的投标人超低价中标,这种情况投标人自己有一定责任,自己的 成本测算能力不强,这是很多投标人投标失败的原因,建立自己高效准确的计价体系和企业定额尤为重要。
超低价中标,超高价结算
利用超低价让关系人中标,项目实施过程调整单价,放行大量签证,这种违法腐败问题不应是低价中标法带来的新情况,一直有之。清单计价法已经对这 种情况有一定程度控制,设计不改是不能调价格的。
对招标方法复杂化,加强自己控制权
打着最低价中标,经过修正,如设什么“降价因子”等手段,已不是正规的最低价中标了,而是自创的一套招标体系。
业主方行为的监督控制是个永久的话题,并非最低价中标所特有,是一个长期的政府监管工作,加快推动各种配套制度的完善。如低于成本价投诉处理认 定,报价的评审方法和法律责任,对违法投标行为(串标、围标)的处理方法,让建筑业市场更加有序、诚信,让中国建筑业更快健康发展。
项目利润之道⑦
建筑业规模不经济?
◆一个传统思维定势
与很多国有大型建企高管交流,发现他们至今还存在一个思维定势:国有大型建企的经营成本天经地义应比民营中小建企、比个体包工头老板成本高(即 项目利润低),效益不好是正常的。理由有三:一是中小型建企、包工头老板项目人员配备少,管理费成本低;二是中小型建企包工头老板经营手法灵活,很多旁门 左道可降低成本,而国有企业经营比较死板;三是国有建企历史包袱重,要承担诸多社会责任(如退休职工),而民营建企、包工头老板无这一块负担。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居然还处在规模不经济的状态,一个大型企业的效益水平抵不过个体包工头的赢利能力,确实匪夷所思。这其实是一个极大 的思维误区,也折射出当前我国建筑业管理还处在较低水平。并不是建筑业本身具有规模不经济的固有规律,因从国际上看建筑业早已呈现规模经济特点,发达国家 的建筑业市场集中度已很高,总承包企业没有规模是不可能生存的。
◆经济大环境
任何一个产业都存在一个企业经济规模的问题,即在某个特定时期企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产能,单件产品成本才能降到某一程度,才具备市场竞争力,才 能生存下去。但由于技术条件、管理能力、生产组织难度的限制,超过一定规模也会呈现不经济的现象,单件产品成本反而开始增加。
随着管理技术(方法论、信息化技术)的进步,每个产业的经济规模在迅速扩大,兼并与重组往往在此背景下发生,即为市场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产 品。
提升产业经济规模也是企业最重要的竞争手段,通过这一手段设置高门槛、阻止新进入者,以获取高额总利润和高市场份额。如家用电器销售领域,通过 规模竞争只剩下苏美二家,其他二线品牌(永乐、大中、五星等)由于在经济规模上竞争落后终被兼并;汽车行业丰田公司的产能规模2008年已达820万辆, 国内民营车企在竞争产品质量、设计同时,最重要的就是在竞争规模;微波炉行业格兰仕的竞争策略则完全是通过产能规模获得的成本优势,挤垮其他品牌;同类产 业案例不胜枚举……
随着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进步,过去认为规模不经济的行业,也开始向规模经济产业发展,如中餐馆,生意非常依赖于大厨手艺,靠言传身教、徒弟悟 性,非常难于规模化经营。但同样的餐饮业,美国的肯德基、麦当劳,早已进入工业化生产,管理规模可达数万家,店面遍布全世界。现在中餐的规模经营也有了良 好进展,真功夫已有全国店面322家,中餐业也开始呈现规模经济特征,大规模企业不仅可能且利润更高。中国建筑业还处于规模不经济的产业状态,是非常不正 常的。
◆为什么?
从财务数据统计确实反映出,大型国企赢利能力远低于中小型民营建企,民营建企赢利水平远低于个体包工头。中国建筑业当前为什么呈现规模不经济现 状,这其中既有建筑业经营管理特有困难所致,但更重要的是长期不恰当的产业政策导向所致。
建筑业与制造业相比管理上最大难点在于产品不标准、生产工序不固定、项目团队变动、生产地点供应链不固定、工程管理所发生的数据量庞大,这一状 况使建筑业在管理改进和信息化实施上比制造业更显困难,获取管理所需数据更难,从而使管理范围(规模)变小,包工头老板管理更显优势,一个老板盯住一个工 地,在传统管理条件下,可以管得较好。
由于中国建筑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状态,基于政府定额的产品定价偏高较多,企业改进管理的动力和压力严重不足。信息化步伐可能是所有二、三产业中 最落后的产业,导致集约化经营程度严重不足,而建筑产业本身存在很多集约化经营,颇具规模效益的经营要素,如:
1)材料的规模采购,采购10000吨的钢材比采购1000吨的钢材成本要低很多;
2)资金的运作大规模比小个体会产生很大的优势;
3)技术、管理、HR大规模运作可产生规模效益,获得更低的学习成本曲线。
…… ……
由于管理技术手段低下(主要是信息化能力),国有大型建企无法发挥出这些经营要素的规模效益,从而显示出成本劣势,这是非常可惜的。
改变建筑业没有规模效益的必经之路仍然是信息化,管理精细化必须依赖于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决策和方法对经验丰富的项目主管和公司主管并不难,难 点在于缺乏及时、准确的数据获取能力,就只好毛估估、拍脑袋,事后也很难发现问题所在。
通过信息化解决获取管理数据的困难,业内还普遍存在误区,加上政府政策的误导,目前大家眼睛主要瞄着上大型ERP,希望一蹴而就。而建筑业信息 化关键基础工作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还未得到普遍重视,而这恰恰带动建筑业生产力革命的关键性技术。
只有中国建筑企业的信息化有实质性的大幅提升,企业管理规模才会扩大,经济规模才会有大的提升。
◆展望
中国建筑产业规模如此巨大,为建筑业规模经济提供雄厚的市场基础,谁能发挥规模效益走在前面,谁就在下一轮竞争中胜出。
当前建企管理有二种理念在竞争,一种是往下走,把权利、责任下放以调动项目部积极性,减少总部管理工作量、压力以应付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管理困 难;一种是往上走,随着规模的扩展,通过实施信息化,提升企业总部管控能力,扩大管理规模、管理范围,实现更高程度的集约化经营,如材料更加集中采购,人 力的集中调配,资金集中调度。
可以预见往上走的模式今后将取得决定性的优势,这是唯一正确的发展方向,如中国建筑、中南控股、青岛建设都已迈出坚实的步伐,获得阶段性的成 功。
国际上建筑业规模化经营和经济规模都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中国建筑业不可能例外,只不过我们起步晚了而已。本轮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和逐步推行的 清单计价(合理最低价中标)推动加快了中国建筑业集约化经营的进程。从这一点讲,本次经济危机对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来讲更多的是一种机遇。
我国国有大型建企应注意克服思维定势,发挥规模经济有利的一面,克服体制束缚、历史包袱不利的一面,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应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