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子网规划一般两种情况:
一、 给定一个网络,整网络地址可知,需要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小的子网
二、 全新网络,自由设计,需要自己指定整网络地址
后者多了一个根据主机数目确定主网络地址的过程,其他一样。
我们先来讨论第一种情况:例:学院新建4个机房,每个房间有25台机器,给定一个网络地址空间:192.168.10.0,现在需要将其划分为4个子网。
分析:
192.168.10.0是一个C类的IP地址,标准掩码为:255.255.255.0
要划分为4个子网必然要向最后的8位主机号借位,那借几位呢?
我们来看要求:4个机房,每个房间有25台机器,那就是需要4个子网,每个子网下面最少25台主机。
考虑扩展性,一般机房能容纳机器数量是固定的,建设好之后向机房增加机器的情况较少,增加新机房(新子网)情况较多。
(当然对于我们这题,考虑主机或子网最后的结果都是相同的,但如果要组建较大规模网络的时候,这点要特别注意。)我们依据子网内最大主机数来确定借几位。
使用公式2
n-2 >= 最大主机数
2
n-2 >= 25
2
5-2 = 30 >= 25
所以主机位数n为:5
相对应的子网需要借3位
确定了子网部分,后面就简单了,前面的网络部分不变,看最后的这8位
得到6个可用的子网地址:
全部转换为点分十进制表示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00100000 = 192.168.10.32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01000000 = 192.168.10.64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01100000 = 192.168.10.96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10000000 = 192.168.10.128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10100000 = 192.168.10.160
11000000 10101000 00001010
11000000 = 192.168.10.192
子网掩码:11111111 11111111 11111111
11100000 = 255.255.255.224
这就得出了所有子网的网络地址,那个子网的主机地址呢?
注意在一个网络中主机地址全为0的IP是网络地址,全为1的IP是网络广播地址,不可用所以我们的子网地址和子网主机地址如下:
子网1: 192.168.10.32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33—62
子网2: 192.168.10.64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65—94
子网3: 192.168.10.96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97—126
子网4: 192.168.10.128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129—158
子网5: 192.168.10.160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161—190
子网6: 192.168.10.192 掩码: 255.255.255.224
主机IP:192.168.10.193—222
我们只要取出前面的4个子网就可以完成题目了。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第二种情况:全新的网络,需要自己来指定整网络地址,这就需要先考虑选择A类、B类或C类IP的问题,就像上例中的网络地址空间:192.168.10.0不给定,任由自己选择,那,有的同学可能会说,直接选择A类地址,有24位的主机位来随便借位。
当然可以,但那就会浪费N多的地址了,在局域网内当然可以随便你设置,但在广域网里可没有这么大的地址来给你分配,所以从开始就要养成个好的习惯。
那如何选择呢?
和划分子网的时候一样,通过公式计算(2
n-2),我们知道
划分的子网越多浪费的地址就越多。
还记得上面我们每个子网里面都有两个IP不能用吗?(
主机位全为0或全为1)
每次划分子网一般都有两个子网的地址要浪费掉(
子网部分全为0或全为1)
所以,如果我们需要建设一个拥有4个子网,每个子网内有25台主机的网络,那我们一共需要有(4+2)*(25+2)个IP数的网络来划分。
(4+2)*(25+2)=162
一个C类地址的网络可以拥有254的主机地址,所以我们选择C类的地址来作为整个网络的网络号。
如果现在我们有6个机房,每个机房里有50台主机呢?
(6+2)*(50+2)=416
显然,需要用到B类地址的网络了。
后面划分子网的步骤就和上面一样了,不多说。
注意:这里我们讨论的是一般情况,目前已经有部分路由器支持主机位全为0或全为1的子网,IP:192.168.10.0 掩码:255.255.248.0 这样的表示方法。这些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