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7068352
  • 博文数量: 702
  • 博客积分: 10821
  • 博客等级: 上将
  • 技术积分: 12031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5-12-02 10:41
个人简介

中科院云平台架构师,专注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方向:云、Linux内核、AI、MES/ERP/CRM/OA、物联网、传感器、大数据、ML、微服务。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702)

分类: 项目管理

2007-05-18 08:49:55

GPL 是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缩写,而 GPL 的重点在于 OpenSource ,也就是开放原始程序代码。 GPL不适用于复制、发布与修改以外的行为;这些行为不在本授权范围内。执行本程序的行为并不受限制,而本程序的输出只有在其內容构成基于本程序所生的著作(而非只是因为执行本程序所造成)时,始受本授权拘束。至于程序的输出內容是否构成本程序的衍生著作,体用途。 因此使用GPL下的Linux,MySQL并没有任何问题。

BSD License 相较于 GPL 的严格,BSD License 就宽松许多了,一样是需要附上 license 的宣告文件,却不需要提供原始程序代码,可以只以执行文件或二进制文件(binary form)提供给别人,感觉有点像前面提到的 freeware 一样,只是多了个 license,不过比较有趣的是,它还要求将所有程序发展者的版权资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 BSD License 发行的软件可能会遇到一个小状况 -license
占的空间比程序还大- :p 所以,有改变过的 BSD License ,如 FreeBSD 所用的 FreeBSD License ,跟 BSD License 一样,只是少了那些广告条约。
阅读(9913) | 评论(0) | 转发(0) |
0

上一篇:北京博物馆指南

下一篇:磨刀不误砍材功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