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之野产球霸,头大而口吃;迷模特,奸之;入球场,呼风唤雨。然得而利之以为能,可以挽狂澜、赌球、伤、病、挟小吏、驱教头。其始,教头以王法镇之,岁奉减二。莫有能从之者,球市萎靡,深之人争奔走焉。
有李氏者,专其霸三岁矣。问之,则曰:“吾国之队长,吾政协要员,今吾蹴鞠之十二年,蹴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威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龙王者,更若役,禁若赛,则何如?”
李氏大怒,汪然恶语曰:“君将腻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球霸,未若复球霸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球霸,永无出头之日矣。自吾氏三世蹴是鞠,积于今六十岁矣,而国之球市日蹙。殚假球之出,竭黑哨之入,迷怒而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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