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1 星期一。
上午,廉价通讯公司的人来电话,自称是负责新生集团的经理,姓田。
告诉我,
1、由于10010人员的不周全,没有取消我定的业务,因此PUSH信息一直没有屏蔽掉。(原来如此)。年终考核的时候会处理他们的。
2、给我返回 两个月的 包月费用 10元。
3、今后垃圾短消息会尽量的少,但是某些业务宣传方面的信息也不能完全取消。
4、不能中途终止合同,取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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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服气的地方还是在于,由于他们公司
①没有经过许可给我发送了我不需要也没有订阅的信息,给我造成了骚扰和经济损失;
②在我投诉的时候,他们的服务人员又通过询问信息内容而诱导我看PUSH 信息,在没有给我任何提示、我丝毫没有觉察的情况下给我定制了付费服务;
③我从11.24日到12.06日一共15天时间内为同一件事情投诉了6次而没有得到圆满解决,违反他们自己承诺的“首问负责制”和“三个工作日内解决”;
这样,他们应该给我双倍返还才对。确说不合条件。另外就是他们违约在先,为什么却不允许我终止合同?
看来,我真的是上得船,却下不得了。只能一起撞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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