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义。音译舜若。佛教用来表述“非有”、“非存在”的一个基本概念。佛教各时期、各派别对空的解释不一。在原始佛教中,空只是整个佛教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普通概念。部派佛教时期,这一概念成为当时争论的重点之一。大乘佛教时期,尤其是般若经系统的大乘思想则进而以空为其理论基础。从所否定的对象来说,空可分“我空”、“法空”两种。我空,即认为一切有情都是由各个组成元素聚合而成,不断流转生灭,因此不存在常一主宰的主体——我,这是小乘佛教的观点;法空,则认为一切事物都依赖于一定的因缘或条件才能存在,本身没有任何质的规定性,但法空并非虚无,它是一种不可描述的实在,称为“妙有”,这主要是大乘中观派阐明的观点。从论证的方式来说,空可分“分析空”、“当体空”两种。分析空即从统一之可分解为若干部分或因素上,从事物的生灭变化上,说明事物的不实在和不自在,这主要是小乘所采用的方法;当体空则认为一切事物无须分解,只要用空的理法去观察,就可以明白它本身就是空的,这主要是大乘所采用的方法。从是否终极真理来说,大乘又把空分成“但空”、“不但空”两种。把空当作绝对的虚无,认识不到它实际是有的一种存在形式,即一种妙有,就是但空,也叫“恶趣空”;反之,如能认识到事物不但有空的一面,还有不空的一面,认识到空不遣有,有不离空,空中摄有,有内存空,这就是不但空,也叫中道。从上述几种对空的基本解释出发,佛教各派还推衍出三空、四空、六空、七空、十空、十一空、十二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十九空、二十空等。其中以《大品般若》、《大智度论》所说的十八空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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