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10%,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100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00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20%,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800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
再补充一下。存款准备金用途主要是防范挤提(bank run)和调节货币流通量。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通过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例,以改变货币乘数,控制金融机构的信用扩张能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存款准备金与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效果:第一,可以将金融机构分散保管的准备金集中起来,防止存款人集中、大量挤提存款而导致支付能力削弱,对经济金融产生破坏性影响,保证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金融业的稳定;第二,用于调节和控制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和贷款规模,控制货币供应量;第三,增强中央银行资金实力,使中央银行不仅有政治实力,还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局限性:中央银行难于确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时机和幅度,商业银行难于迅速调整准备金数额以符合提高的法定限额,如果少量的超额准备金难以应付,会使商业银行资金周转不灵,因此,这一工具是一件威力巨大但不能经常使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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