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315166
  • 博文数量: 527
  • 博客积分: 10343
  • 博客等级: 上将
  • 技术积分: 5565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5-07-26 23:05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527)

文章存档

2014年(4)

2012年(13)

2011年(19)

2010年(91)

2009年(136)

2008年(142)

2007年(80)

2006年(29)

2005年(13)

我的朋友

分类: C/C++

2009-08-19 23:21:19

C语言中, 如果函数返回值为void, 如下语句是非法的:
void foo() { }

void bar()
{
   return foo();
}

但在C++中这样的语法因为模板的引入而必需成为合法的, 否则, 下面的模板代码将必需在模板实参为void时修改语法.

template
T foo()
{
     return T();
}

调用:
foo();  // 合法
foo(); // 同样合法

这引入了一个奇怪的语法, 在C++中, 
return void();
这样的语法是合法的, 但虽然上面的函数bar中 return foo(); 合法, 直接的return void却是不合法的, 毕竟, 你也不能return int;

但是, 尽管看似能通过default ctor void() 得到了一个void的变量, 但 void v = void(); 的语法却是错误的. 毕竟void 不是一个具体的类型, 编译器无法为它分配存储空间. 从概念上也不应该允许产生void类型的变量. 同样地:
void foo(void) { }

foo( void() );  // 也是非法的.
void在foo的声明中是有中生无, 而在调用时却是道是无物却有物.

因为容器和标准模板中大量假设类型有一个默认构造函数, 所以在C++中, 所有内建类型也拥有了默认构造函数,
int i = int(); // 奇怪但合法的语法.
而且这些类型的默认构造函数都有一个合理的值, 整型家族的为0, 指针类型的为NULL(其位模式未必全是0).
阅读(1395)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