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86)
分类:
2010-07-26 13:23:17
我爸实际是个很好的人,他这辈子只打过我那一次。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中间隔了300个名次,这打击太大了,换谁都受不了。
他再次动了打我的念头,是因为我跟我“媳妇”要钱的事情被他知道了。我“媳妇”做人太实诚,因为她的开销大到令人怀疑,被他爸逼问了一下,就招了。说是借给我了。他爸倒没什么,说给我爸听。我爸一张老脸差点掉地上,等我放假回家,抄起家伙就要动武。
老子都16岁了,还想打我?这老小子活糊涂了,他抄了一杆标尺而已,我一转身拿起个扳手。“你别动我啊,再动我就跟你玩儿命!”我警告他。
看着我矫如兔猛如驴一般的二百五样子,老头追悔莫及,早知道当初就多抽几皮带,这孩子现在算是管不了了。最后协商解决,我每月生活费增加100元,附加条件是不许再跟梁家闺女要钱,且每周一次的探望不能中断。我眨巴眨巴眼,那她来我学校行不行,我妈想了一下,和她妈对望一眼:也成。
太好了,一次15,四次60元。在那个时候,60元可以干很多事情。起码可以下三次馆子,买10包烟,看很多场录像,打无数场台球。
我说过了,我“媳妇”太实诚。于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夏夜,她真的来我们学校找我了。
我觉得她与我命中应该是相克的,因为她这次造访,我再次遭遇血光之灾。
那时候通讯极其不发达,要了解我的行踪,除非是老爸老妈亲自杀过来,电话没有,那时候连BP机都没有。通讯基本靠吼。一开始还打电话到叔叔家,问我的行踪,后来我叔叔无辜地说:我都想找那兔崽子,你问我我问谁啊。
真逍遥啊。周末不用去探望“媳妇”,和一帮酒肉朋友去玩诈金花,赌资就是学校的饭票。在学校不安全,就去那座古城的城墙上,夜风凉爽不说,还有路灯照明。我极其上瘾,且慢慢发现自己精通此道,从中午起床一直到天黑,都在上面赌。
那天运气不佳,输光了以后观战,无聊得很。就独自回来往宿舍走。宿舍楼门口,就看到她,一个人在那里坐着,低着头看书,抱着书包。
“你怎么来了?”
她抬头看到我,眼泪刷就下来了。原来,我前脚走,她后脚到,来了以后找不到人,举目无亲,只能死等。
我心里很是有些可怜她,从中午到晚上,连饭都没有吃。其实又暗地里骂她死心眼,就不会去买个饭吃。带她去常光顾的小饭馆,点个青椒肉丝,西红柿炒蛋,炒个土豆丝,再来个木耳炒肉,两瓶啤酒,默默开吃。
吃完饭,我掏出烟来抽。心里想着晚上去我们班女生宿舍给她找个住的地方,明天赶紧打发走。
“我想上厕所……”她低声说。这个死心眼,不去吃饭,连厕所都不上。我随手一指,后面就是。她就出去了。
三五分钟后,听见后面吵吵起来了,开始我没在意,后来发现她没回来,赶紧去看看。小饭馆是个门面,一个接一个,厨房和厕所都在后面的大院里,她撞到别家饭馆的洗碗工,那孩子正叼着烟抱着碗往里走,烟掉在衣服上,烧了个印。那孩子狮子大开口,要她赔100块。欺负她外地口音,骂骂咧咧,还伸手拉她。
这个没出息的又哭哭凄凄的了。我过去打了半天圆场都不行,一怒就又动手了。
打架过程不说了,拳来脚往,没怎么吃亏,那孩子打不过我,又没人帮忙。只不过我的手腕被打破的碟子划了个口子,又是鲜血长流。
回到饭馆让老板娘先记账,拿了书包走人。回学校找个女宿舍让她住。我转身就走,她硬要出来送我。
“你的手没事吧、”
“嗯,没事。”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是啊,你以后可千万别来了。”
她再也没来过,我挥手叫她回去的时候,她又哭了,夜色里,瘦弱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唉,就这么个哭包,让我跟她过一辈子,怎么可能啊。
没有了钱的激励,我才不会巴巴的坐火车去那么远看那个不可能成为妻子的同村姑娘。假期里,我家已经在城里开了一家工厂,举家搬迁了,留下奶奶他们在乡下。我只是回村里住了几天,找朋友们玩一下,就回到城里在工厂干活。用我爸的话说,你自己的学费,自己想办法赚出来。
不可避免地,两家还是要一起吃饭,不过她没来,所以也见不到她。她爸爸,也就是我的“老丈人”冲我举酒杯:来,小子,你一周一次照顾我们家闺女,跟你走一个。
算她识相,知道替我撒谎。
我们再见面,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最重大的十字路口。我们学校一次换教室的决定,导致了我和她的再次见面。也让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恋爱了!!!!
废话,恋爱对象显然不是我!!
学校通知:为了让高三备战高考的学生更加专心学习,不受干扰。全体应届学生将从北校区搬迁到南校区。
其实我到高三倒是不怎么混了。本质上,我是个贪玩的人,但玩来玩去就那些,从初中到高中,也三五年了,腻歪了。我从高三开始,每天都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
看书。
副校长那个流氓侄子居然看书了,老师们奔走相告。后来数学老师聪明,说不对呀,这小子怎么可能一下就转性了呢?一看,狂晕。我看的都是小说什么的,王朔的,钱钟书的,王小波的,金庸的,古龙的,琼瑶的,鲁迅的,季羡林的,反正能弄到的书,我都看,还看过《平凡的世界》,路遥的心血之作,差点没累死我。
班主任曾经撕掉我一本书,或者说杂志,我记不得是《知音》还是《灌篮》,要不就是《婚姻与家庭》,总之他气急败坏,还给我几个耳光。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特别规律,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就是给他的自行车胎撒气,风雨无阻,雷打不动。班主任受不了每天推着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他们家,有一个长长的很陡的坡。后来他和我进行了一次开诚布公的交谈,他不管我看什么书,只要我不干扰别人学习就好,我则不再给他的自行车撒气。
接到搬教室的通知后,我找个改锥把课桌的锁撬掉了,于是看到了她给我的信。
我当时读书成瘾,只要是字儿都有阅读欲望。信一共7封,我按照邮戳上的时间顺序,逐一津津有味地看完了。
最后一封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们班有个男生喜欢我,他学习很好,人也很好,我好像也喜欢他。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那我就做自己的选择了。
年代久远,大意如此。当时我看完以后嘴巴半天没合上。这叫什么?老婆出轨?不是。被戴绿帽子了?也不是。我年纪轻轻,居然跑了“媳妇”,太TM怪异了。
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生命中最多余的部分。却没想到,十几年后,居然接受不了要失去她的事实。
我喜欢她吗?不喜欢她吗?喜欢吗?不喜欢吗?……我茫然得很,我只知道,我似乎应该去找她。
写信太麻烦了,当面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