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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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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ndroid平台

2015-03-13 10:22:08

文章来源于网络:()

大量并购重组案例被迫止于高额税收背后,新一轮优化机制已经亟待推进。近期,上交所监事长潘学先谈及并购重组中税收问题时指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作用。”另一边,他带来的两会提案之一即为,“关于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税收制度的建议”。

税收成“拦路虎”

“我们承办的并购重组案例有1/3以上是因为税收过高而告吹的。”一位投行部负责人表示,因为前期大家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后期在于中介机构、税务部门的沟通中,发现税负原来这么重,而规避已经来不及,再谈就谈不下去了。

可作为佐证的是,北纬通信3.6亿并购案虽已过会成功,却终因标的公司股东拿不出税款而告吹。其中最大疑问是,交易双方为何在此之前没有预测到税收,而在万里长城只剩一步——过户的时候,才发现税收如此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于2014年11月20日作出《关于核准北纬通信向蔡红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15年1月13日,北纬通信便收到了交易对方的终止重组协议函。其间,2015年1月1日起,国税总局施行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即国税“67号文”),明确公司回购股权、重组并购活动中的发行股份收购等7类情形需要缴纳个税“。

“67号文出来后,我们拿着批文去办过户,但是要有完税证明才能办理。而当地税务部门不太确定应该如何收税,而且对于个人所得税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最后确定现金部分和股权部分都征收个人所得税。”北纬通信证券办一位人士表示,经过多次沟通仍没有得到宽松处理。3.62亿元的交易价款最后需要缴纳约7000万元的个税,而如果按照我们之前的理解,3.62亿元里40%的现金部分需要缴纳个税,即2800万元左右,而60%的股权部分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7000万元和2800万元的巨额落差最终导致北纬通信交易标的的6位自然人股东选择终止了这场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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