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中心支行获悉,该行将适时把不良贷款处置事项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并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在处置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形式进行事前报备。
2014年,攀枝花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较以往明显加大,全年共计核销不良贷款8.37亿元,较2013年多核销6.38亿元。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辖内银行机构通过核销、剥离、置换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单笔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在处置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形式进行事前报备。报告内容包括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处置理由,银行业机构处置不良贷款的审核审批情况、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核销情况、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对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的具体追索过程、抵质押物的处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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