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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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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息化

2014-07-22 15:10:41

正因为必须同时进行听和说两件事,所以总是有人 对同传产生疑问,感到惊奇,进而怀疑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常言说气合没二用”,怎么可能同时又听又译呢?其实日常生活中就不 乏同时又听又说的情况。以争吵为例,(此例虽然不雅,但很能说 明问题)人在激烈争吵时,绝不会是一方先说完停下来听对方反 驳,然后对方再停下来听自己反驳,双方总是同时在讲,而一般 又能针锋相对 ,说明他们都听到了对方的话。争吵时用的是同一 种语言,这是其容易之处。但其听与说的速度和激烈程度又远远 超过 了任何 同声传译。这说明人具有同时听说的能力。其实我 们平 日说话也是在同时作两件事:嘴里在说,心里在想。而嘴里 说的是心里刚刚想过的,心里想的又是嘴里即将说的,和的情况也有某些类似之处。不同之处在于同声传译时嘴上讲的 是别人的思想 ,通过耳机传到了自己的大脑中。有志从事同声传 译的人首先要相信同传是可行的。人要想干好一件事,必须对干 好此事有充分的信心。疑虑重重是干不好任何事情的。
  应该用什么标准要求同声传译呢?我们认为作到 “信”与 “达”就 基本符合要求了。“信”是指正确、全面地再现原话的内容与精神。 在具体要求上可以比接续翻译宽松一些。例如可以用概括或解释的方式译原话,对某些不重要的东西可以压缩甚至从略。但原话 的实质精神和主要细节必须译出,不能理解为同声传译只要求译 出原话的大意。“达”是指译出的话要尽量通顺、自然、易懂。此 处用了 “尽量”两个字是因为同传译出的话很难像接续翻译那样 顺畅自然,更难像笔译那样规范生动。由于英、汉语在用词及句 法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译员难免说出一些不十分符合语言习惯 的话。所以只要基本上做到通达、自然、易懂就可以了。听众对同传译出的话会给予适当的谅解。但译员不应因此而放松对自己 的要求,而应该 “尽量”争取较好的水平。无论 “信”还是 “达”都应该争取做到the bes thumanly possible(人所能及的最好水平)。
  同传的标准中不提 “速”,是因为同传的速度不是译员能主观 控制的。译员不得不接受讲话人的速度。其工作节奏受讲话人支 配。尽管有时讲话太快了可以提醒讲话人适当放慢,但情况仍然 是讲话人讲多快译员就得译多快。对同传来讲,“速”是其必然特 点,而不是一条质量标准。跟不上一般人的正常讲话速度只能说 明译员根本没有上场的资格。
  对一般口译译员的要求也适用于同传译员。如:高度熟练地 掌握互译的两种语言,有很广的知识面,熟悉所译讲话的有关背 景和知识,反应敏捷,头脑冷静等。但这些要求需要结合同传的 特点进行具体分析才有意义。
转自口译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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