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传译的标准 在界定同声传译的标准之前首先需要考虑翻译的普遍性标准问题。自严复《天演论》的“信、达、雅”开始,翻译学界就一直持续着对翻译标准不懈的探索与追求。尽管至今仍然有各派学说百家争鸣、自持己见的局面存在,但是从对“信、达、雅”不同的解释和引用中就可以看出,严复的“信、达、雅”仍然是对界定翻译标准产生最深远影响的理论性学说。那么“信、达、雅”是否同样适宜界定同传标准呢? 同声传译,顾名思义要求原语与目的语基本同步开始并基本同步结束,简言之,“同声同步、同起同落”。但是“同声同步、同起同落”仅只是一个声音的外在形式上的表现,它既不能保障原语与目的语同义并具有同样的言语效果,也不等同于合格的同声传译。因此,“同声同步、同起同落”只是一个前提,而保障原语与目的语具有同样的言语效果,保障信息传递的通达,才是评价同声传译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以“信、达、雅”的标准来看就是保障其中的“信”和“达”。那么“雅”是否能够体现在同声传译中呢? 由于同声传译受时间的严格限制,与普通翻译不同,可以想见,在常规情况下很难在同声同步及其信息传递通达的前提下同时达到“信、达、雅”.考虑到同传的特性,我们暂且把同声传译的标准设定在以下三个方面: a 准确传递信息—准; b 合理把握节奏—快; c 信息通达至上—顺; 以上三个方面里,a重在“准”,即信息传递的首要任务在于信息的准确性;b虽表现在“快”,但绝不仅限于速度上的“快”,也同时包含了对信息处理的“整”,即完整性。因为对目的语速度以及节奏的把握控制归根结底取决于所需要处理的原语的信息量,所以b的合理把握节奏需要的是一种处理反应的高度敏捷性,这也是同传的主要特点所在;c重在“顺”,即对目的语处理的通畅性。三个要素里a的“准”和c的“顺”主要体现在内容上,可以简约为“信息准确为主,信息通达为上厅。而b主要体现在声音的节奏表现上。a和c或许是任何一种翻译形式所要求的,但是b却是体现同声传译特性的重要因素,只有三者集约一体才能成为同声传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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