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1984
  • 博文数量: 39
  • 博客积分: 0
  • 博客等级: 民兵
  • 技术积分: 48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3-11-08 16:29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3年(39)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其他平台

2013-11-26 14:21:29

《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百姓阅读版 

  1、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提高国企上缴公共财经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3、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4、探索实行官邸制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5、军事方面,减少非战斗人员和机构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和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6、各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7、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8、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 

  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9、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探索建立以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10、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1、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追究。 

  12、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 

  适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13、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 

  14、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15、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解决一考定终身 ,;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16、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17、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18、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19、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抵押转让使用收益等权利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 

  20、国企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21、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事项企业员工持股。 

  22、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并完善家中的保障体系;

  23、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 ,;

  24、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5、取消以药补医 理顺医药价格 

  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26、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27、取消以药补医 理顺医药价格 

  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28、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阅读(268)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