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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分类: 信息化

2013-12-07 09:10:31


  残疾夫妻家太穷被迫送子给人养

  2000年11月21日,同为残疾人的涵江人杨某和妻子刘某洋生下了男孩贝贝。由于夫妻俩原来已生育有一个男孩,而且生活窘迫,无力抚养贝贝,就想将其转送他人。

  随后经朋友介绍,杨某夫妇结识了已生育有一名女儿的郑某春夫妇。当时郑某春夫妇也急于要一名男孩,以继承自己的香火。两家人经过协商,郑某春夫妇决定收养贝贝。随后两家人签订了一份收养《协议书》。

  郑某春夫妇收养贝贝的10余年时间里,一直将其视为亲生骨肉。这几年来,夫妻俩想给贝贝办理户口,然而,由于此前与杨某夫妻私下订立的收养《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贝贝一直办理不了户籍登记手续。

  眼见孩子越来越大,如果上学遇到困难,就会耽误他的一生。出于让孩子读书的考虑,郑某春夫妇找到杨某夫妻,希望将孩子送还,以便让其能够落户念书。但杨某夫妻由于经济困难,一直拒绝。

  收养关系无效孩子被判归还

  多次与杨某夫妇协商无果后,郑某春只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涵江区法院的经办法官对该案审理后认为,此案系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双方签署的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无效行为自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故郑某春主张将贝贝送还给其生身父母抚养,予以支持。

  判决生效后,经办法官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考虑到杨家经济拮据,为了贝贝的健康成长,养父郑某春决定不向杨家主张贝贝的生活费,受理费及鉴定费也由他一并承担,郑某春还主动协助杨家办理贝贝的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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