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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其他平台

2014-12-06 10:00:32

    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文图色型,形象生动,惹人留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唤名称等特点,所以得到了普遍而广泛的使用。
    固然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惹人留意、轻易识别、便于呼唤等长处,但组合必需协调,表达的中央思惟必需明确,不可用牛的文字配合马的图案,令消费者不知所云。这种中央思惟不凸起,,缺乏明显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是对商标通常都是整体识别,因此在进行侵权认定是一般不答应分割比较,但不排除对组合商标特别明显凸起的文字或图形部门给予特别的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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