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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0 15:23:49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在省委和高检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全省振兴发展
切实强化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学习借鉴广东、浙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重大项目“三个文件”。牢固树立有利于支持创业、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的意识,准确把握企业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罪与非罪“六个正确区分”,慎重使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办案措施,最大限度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误者。
积极维护公平、有序、法治市场环境。突出打击制售“地沟油”、毒豆芽、假保健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1421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行政审批、土地保护、金融监管等行政执法环节职务犯罪489人。
突出服务民营经济。优先处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快速解决到位;属于职责之外的,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到位,让企业在检察机关办事省时省力。在工业集中区设立检察服务站,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2085家民营企业、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服务,帮助解决问题400余个。
二、坚持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积极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边境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犯罪。共批准逮捕12087人、提起公诉24870人,配合公安机关打掉了一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长春“3·04”盗车杀婴案等重大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从轻处理轻微犯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4672人、不起诉2461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对2784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了司法效率。对504名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教育矫治工作,帮助其悔过自新。对13371名缓刑、假释等罪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加强监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运用刑事和解、民事申诉调解、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稳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9410件,同比上升15.6%。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及时办结。深入开展化解涉检上访老户案件专项活动,对53件上访老户案件实行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包保督办,现已成功化解44件,占总数的83%。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