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2961
  • 博文数量: 30
  • 博客积分: 0
  • 博客等级: 民兵
  • 技术积分: 348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3-09-17 16:10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3年(30)

我的朋友

分类: 云计算

2013-11-04 13:34:08

  11月3日下午,著名游泳运动员孙杨驾车与公交车发生刮擦。交警部门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孙杨所在的体育学院及本人也先后发表声明并道歉。(11月4日新华社)

  中国“飞鱼”、浙大体育系研究生的孙杨,乃世界游泳冠军、金牌等身的名人,其在泳池里所向披靡,广告代言中更为新贵与翘楚——如此通达顺畅的人生“泳道”里,他可谓如鱼得水。不过,这次他上岸开车,却是无证驾驶,更是造成了车祸——生活如同体育比赛,自有其规则,所以,孙杨冠军,咱也不能游离法律的“泳道”。

  孙杨自从获得奥运会“双料”冠军、世锦赛“三冠王”后,曾两度荣获CCTV体坛风云人物年度“最佳男运动员”称号;2012年当选“最美浙江人——2012青春领袖”;2013年当选“最美浙江人——2012年度浙江骄傲人物”。一跃成为蜚声中外的名人,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无可厚非,但盛名之下,名人也要善待和爱惜自已的羽毛,更要承担起与名相称的社会责任。在世人众目睽睽之下,为民众和社会做出好的榜样和示范作用。

  可孙杨成名后,曾出现诸如“爆粗口”、“与教练发生冲突,甚至惊动警方”、“与队友不和”等“耍大牌”事件。这也许是“成长中的代价”,但也应引起人们正视体育明星成名之路上,一直存在的问题。这就像孙杨在此道歉信中所言:由于忙于训练,法律知识淡薄——这并非完全是借口。想想孙杨还是浙江大学的本科生、研究生呢,可其在举国体育体制内,又在这所著名大学学到了多少文化知识?学过多少法律知识呢?——“实践出真知”,“严禁无证驾驶”几乎是妇孺皆知的法律常识,可我们的世界冠军竟不清楚。待无证驾驶出了事故,才想到了法律,是不是有点后悔迟矣、追悔莫及呢?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孙杨及其团队,以及其身后的学校,还有当下国家体育培训机制,都应有反思之处:是什么造成了孙杨道歉中所言及的只训练、少学习?体育同样是综合能力的集合与反应,运动员的文化素养也是形成其体育成绩的重要因素,而“唯运动成绩论”早应休矣。如何从体制上、机制上根本改变我国运动员的体育、文化、道德和思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成为今后国家培养体育人才的重要目标,而非仅仅以比赛决定一切。

  当然,孙杨再贵为明星、名人,但在法律面前,就像其在比赛泳道面前一样,都要与他人一起平等的遵守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名人在法律面前也无任何特权,当地交警只要依法实事求办案并处罚即可——这对孙杨本人,对社会舆论、观感及影响,方为合适与恰当。

转自:

阅读(205)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