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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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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13:56:06

(稿件来源:
万州市民杨女士:2009年5月,我跟丈夫领取了结婚证,但还没有举行婚礼,原本打算今年8月份举行婚礼,不料我的丈夫在上月出意外身亡,我想问我可以拿到赔偿金并分得房产吗?
 
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解答:《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两人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依法属于夫妻关系。故杨女士完全有权利享有丈夫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及丈夫遗产继承权。但是,据了解,杨女士还有一对公婆,因此丈夫留下的房产杨女士不能完全获得。
 
司法实践认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
程度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责任编辑:pcz01 本文由七夕婚嫁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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