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8)
分类: 信息化
2013-12-25 10:10:31
,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下面的内容我将从多方面全方
位的为大家介绍先予执行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的条件
(1)案件属于给付之诉;
(2)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明确、具体;
(3)权利人生活困难或生产急需,不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就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
(4)被申请人(义务人)有履行能力;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先予执行的范围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3.人民法院决定先予执行的,必须用裁定书,并立即执行。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中的先予执行也很了解了吧。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
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