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李淼)房屋中介短少房源,便从网上找了一个“黑客”,偷取了两家置业垂问公司房源信息总共104万多条,个中有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的信息便有1万多条,并将获得的部分信息挂在网上出售。没有暂前,九龙坡法院依法对中介背责人和“黑客”作出判决,4人因不法获得平允易近个人信息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惩罚金2万元。
出房源,找个黑客偷信息
2010年12月,在置业垂问公司工作的程某取伴侣聂某合伙,在高新区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由于缺累房源,两人便沉思到其他公司弄面房源。
他们在网上联络上罗某,让他采办盗版的房友软件,偷取其他公司的房源信息。
程某使用本人的工作便当,伙同别的一家置业垂问公司工作的贾某,将两家公司的信息发给了罗某。
颠末手艺脚段,罗某获得了两家公司的登录账户及登录暗码,近程登录了两家公司的效劳器。不法获得了两家置业垂问公司房源信息104万多条,个中有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信息的便有1万多条。
随后,罗某将两家公司的资料信息扫数供应给了程某、聂某,并将第两家置业垂问公司的房源信息挂在网上予以出售。
中介和黑客扫数被判刑
3月4日,罗某被平易近警抓获。随后几天,程某、聂某、贾某接踵降网。
经九龙坡法院审理,罗某、程某、聂某和贾某盗取其他单位正当获得的平允易近个人信息,情节宽重,行动已组成不法获得平允易近个人信息罪。
在本案中,罗某、程某、聂某在共同坐功中起首要感化,是首犯;贾某则起首要感化,属从犯。但4人皆是初犯,到案后也有照真供诉罪恶,依法可以从沉惩罚。
法院判定罗某因犯不法获得平允易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惩罚金2万元;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万元;聂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惩罚金1.5万元。而贾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6个月,惩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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