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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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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其他平台

2013-08-08 11:43:07

“棱镜门”事件件继续发酵。香港《南华早报》6月22日晚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遭美国间谍罪等指控的情报部门前雇员斯诺登向该报表示,美国国家安全局曾入侵中国电讯公司以获取手机短信信息,并持续攻击清华大学的主干网络以及电讯公司Pacnet香港总部的计算机,该公司拥有区内最庞大的海底光纤电缆网络。

“棱镜门”提醒世人一个真正的道理:在这张平等自由共享的互联网上,真正有隐私的地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一个终端一旦接入网络,所有的信息都可能会被记录下来、所有的行为都可能处于被跟踪和偷窥之中。PC互联网如此,手机互联网也是如此,未来的电视互联网,更是如此。对于隐私披露程度而言,后两者泄露的信息更多。

不过,俺觉得,棱镜门曝光的隐私问题,对俺这样一枚普通的?丝大众而言,很可能意义不大。因为,棱镜门是通过特定的网络技术来实现监控(这技术很有些门槛,需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掌握)。而世人皆知,在我们生活的国家里,无需技术就能实现:上网注册微博账号都必须使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

那么,棱镜门揭示的隐私问题,就没有意义了吗?答:非也。

如果要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近年来,侵犯隐私已经随着Web2.0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达到了几近癫狂的程度。跨越网络隐私边界的行为,屡见新闻曝光,而通过网络对用户个人数据的搜集使用,已经继流氓软件之后,成为一种新的“时尚”,不,毒瘤。3Q大战对此仅仅披露了PC上的隐私问题的冰山一角,就已经引起了轩然大波,谁曾认真的考虑过,手机里的隐私问题,会比PC上的更要命?

据互联网实验室曝光,涉嫌侵害网络隐私的行为,常见的表现大概有7种:

(1)不告而取:未经同意获取、收集个人信息资料。

(2)跨站跟踪:在多个网站上跟踪用户上网行为,目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3)不告而入:黑客侵入他人系统获取资料。

(4)网络监视:监视用户网络生活。

(5)网络曝光:网上泄漏、恶意传播个人隐私。

(6)造谣诽谤:诽谤中伤、冒名传播信息资料。

(7)暴力骚扰:利用电子邮件系统发布垃圾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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