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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7:26:02

  苏州市8日发布《苏州市区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正式录用可享受最高一年全额社保补贴,最高500元/人的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苏州市规定,凡经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指毕业离校未满一年,毕业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岗前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前培训补贴标准及执行期限为:小微企业与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后,委托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的,培训补贴按照苏州市区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执行,最高不超过500元/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能力鉴定,对实施技能鉴定考核部门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执行期限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一年的(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时间及缴费时间计算补贴时间。

  该《办法》还明确,申请享受岗前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应于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后的次月(如双方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小微企业统一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经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就管中心将按实一次性划转至小微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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