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Windows平台
2014-05-19 17:05:42
提问:2013年5月,我因工作变动到了现在的公司工作,公司于2013年9月补交了2013年5—9月份的公积金,截止到2014年5月已缴纳了一年。今年5月底计划贷款买房,问一下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能申请贷款那贷款额度是多少?
回复: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1个月,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由于您已经超过了3个月的政策要求,所以不能计入连续缴存,只能由2013年9月起开始累计计算,到2014年9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终的结果要以打印的公积金查询单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现行政策是,职工夫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如职工同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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