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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09:08:00
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当中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外立面、公共设施的清洗翻新频率。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类材质的,公共建筑每年不少于4次、小区建筑每年不少于1次、标志性建筑每年不少于6次、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每年不少于2次……《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清洗翻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将强制性列入法规办法,不清洗将受到处罚。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惠州有无必要出台类似管理办法?上周日起,南都惠州联合大粤网、西子湖畔推出问卷调查。截至昨日,共收到有效问卷644份。有一半以上受访者认为,清洗建筑物外墙,应是一种自觉行为,不需要法规规范。
#民调数据简析#
清洗靠自觉罚款不合理
四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城市建筑物外墙应经常清洗,干净整洁的建筑物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不过,大多数受访者的看法是:清洗建筑物外墙应是一种自觉行为,无需用法规或者管理办法来规范。其实,现实生活中,由于各住宅小区规模、所处位置各有不同,如一刀切要求小区建筑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有些小型小区物业财力恐怕无法负担,这笔费用又将落到业主头上。
惠州市目前有数十家清洗公司。大多数清洗公司表示,目前惠州清洗外墙的业务尚未完全展开,清洗外墙的小区并不多见。惠州市红蜘蛛清洗公司负责人提到,清洗外墙收费从1.8元-2元多/平方米不等,一个小区清洗完毕外墙是一笔不小的花费。目前惠州外墙清洗业务主要是在公用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很少有小区会清洗外墙,“一些年代久远的小区,相对不会重视外墙的清洗度,而一些新建小区,刚建成时,施工工人会负责清洗一遍外墙。”市区多家小区物业公司也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会考虑清洗外墙,除非外墙有破损,需要修补才会翻新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