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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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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程序设计

2013-04-27 12:22:52

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

内容提要:依法行政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政府机关及其所属职能部门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的执行机关,一定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海洋行政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依法治海、依法管海,实施法制化管理是现代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方式。本文通过对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内容、原则等问题的论述,指出法制化管理是现代海洋行政管理的方向 。
关键词: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 依法行政海洋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希望所在。21世纪是海洋经济,向海洋进军,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造福人类,这是21世纪人类实践活动的主题。在海洋实践活中,如何更好地管理海洋,实现海洋经济价值的最大化,笔者认为,依法管海、依法治海和依法用海是我国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发展趋势。为了推动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本文仅就海洋管理的法制化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与其他海洋管理的区别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经济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职能部门依据法律,行使国家权力,为巩固国家政权和保护,发展经济,对国家各种海洋实践活动和海洋事业的管理活动 。海洋经济管理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对一切海洋经济活动进行的职能化、专业化管理活动。海洋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其管理的客体是海洋渔业与运输业 促进自主创新是公共采购又一新的公共政策目标,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及海洋药业的生产研究等一切经济活动。比如,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对海洋开发商的设立、经营管理活动,国家税务局对海洋开发商的税务管理活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活动,卫生检疫机关对海洋药物生产的管理活动等。海洋经济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具有共同的目的性,二者都是为了维护海洋的经济秩序。海洋经济管理也是海洋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海洋经济管理独立后两者仍然存在某些渗透关系。海洋经济关系既需要经济法调整,也要受行政法调整。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司法管理。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指在海洋实践活动过程中,公、检、法专门机关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管理活动。海洋司法管理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客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海洋经济活动中管理对象违法、犯罪的行为;一种是海洋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海洋执法过程中执法犯法,危害国家、集体、人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司法管理是相承接的两种管理手段。司法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延续,同时也是对行政管理的监督。两者都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依据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来调整海洋实践活动中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1] 海洋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是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海的一种法制发展趋势。它不仅指那些以强制手段调整海洋活动中各种关系,使其符合海洋管理目标的活动,也指那些依法保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其他管理手段有效实施的活动;不仅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刑事制裁。[2]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指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活动,即国家及地方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国家及地方海域使用活动依法行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在海洋开发、利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的管理意志得以实现。二是指法制化海洋行政行为,即对海洋行政机关自身行为的管理活动。比如,海洋行政机关的设立活动是否合法,执法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 ,海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是否好,法制观念是否强等。 海洋行政管理所用的法律手段,包括国际海洋法与我国关于各管辖海域的法律制度和所有调整我国海洋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规。目前,我国海洋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但海洋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的散见于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民法乃至宪法中。但是随着我国海洋开发规模的扩大,调整海洋领域中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必然日益增多,日益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必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下面仅就我国现存的海洋法律法规作一简要的分类介绍。 海洋法律法规的空间效力上,可分为专门适用于海洋领域的和适用范围及于海洋领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属于专门适用海洋领域,其空间效力只限于我国管辖海域。适用范围及于海洋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海洋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上,可分为基本性海洋法律制度和单行海洋法律法规。基本性海洋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这些法律制度是确定我国在各个不同的管辖海域内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和向国际社会的全面的权利主张,不是针对调整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建立的行为规范,而是总的权利主张,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海域内的各个方面。单行海洋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仅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航行、停泊作业以及救助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是专门针对或围绕海上交通安全所建立的法律制度,调整对象相对基本性海洋法律制度而言,只是局限于某一方面。 海洋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上,又可将现有的海洋法律法规大体划分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的,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海洋调查研究管理方面的等等。在海洋执法管理活动中,海洋行政机关及其管理人员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指挥、领导、控制、协调、监督等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严格以海洋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循和身体力行,做到依法行政。
二、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海洋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关。政府机构的设置有综合和专业上的分工与不同层次的管理。结构体系十分复杂,并非所有政府机构都具有海洋行政管理的职能,同时,具有海洋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也并非都是专门的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在我国,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机关按照海洋行政管理的职权性质,可以区分为海洋立法机关、海洋行政机关和海洋执法机关。1海洋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国家执行机关。海洋行政机关专指国家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职能部门,其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规定或政府内部授权获得的。国家政府部门在海洋管理活动中同时兼有立法者和执行者的双重角色。 在我国,还有专门承担某项海洋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机关,如,海洋局、交通局、渔政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也具有一些海洋立法的权力,他们所承担的海洋管理的任务,也只是整个国家海洋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海洋执法机关狭义地讲,指的是海洋管理活动中的行政执法机关。广义地讲,还有海事法院、海上公安、海上纠察、海上防务之类的军事机构。在我国,与各类海洋活动有着全面紧密联系的海洋执法机关主要指的是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在海洋管理中起着兼察和纠察作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客体是各种人类的海洋实践活动。它是以海洋为劳动对象和以海洋为活动媒介的人的实践活动。政府在这种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只是引导和支持人们去研究、利用和改造海洋,而不是直接去从事对自然海洋的开发利用活动,也不是海洋研究、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内部管理活动。因此,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1>.是组织和个人进行的海上活动。海上活动是指行为发生地点在海洋上的一切人类活动,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经济活动和以海洋为媒介的其他活动,如,航海、海洋港口作业、海洋旅游、海洋商业、海上犯罪和走私等 。<2>.是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海岸涉海活动。人类在陆上的一切活动都与海洋存在某种关系,可以理解为涉海的活动,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纳入海洋行政管理范围。因为海洋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决定它只能对直接利用海洋资源或对海洋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为进行管理,那些间接利用海洋资源或间接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是管不了的。再则,海洋沿岸活动对海洋的影响 ,许多情况下只是诸多行为后果的一部分,甚至是比较次要的一部分,由谁来管以及怎样管的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常常回出现对同一个被管理者争管、漏管的现象。通常列入海洋行政管理范围的海岸活动主要有:工业和农业生产造成的海洋水体污染、城市废水和垃圾的排放,处于各种目的的围海造地、河口淤积、港口和其他海岸工程建设、砍伐树木等。<3>.是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管理者如果没有对自身的管理,就无法保证管理队伍的廉洁和管理效率的提高,这是现代政府政治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以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基本内容包括:海洋管理体制的建立、海洋行政机构的设置、机关职能的配制、运行机制、决策及管理程序、的录用和考核培训等。 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它指国家有着比较完备的法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关系,应该和需要法律调整的都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有根据,司法有准绳,公民活动有章可循,行为有法可依。只有这样,公民的权益才有保障。“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它是指执法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律如何规定的,就不择不扣地按法律规定去办,不可法外开恩,不可掺杂个人私情。这里的“严”是严肃、严明和严格的意思,决不是“严刑峻法”和“处罚从严”的意思。至于是否从严,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因此,实现现代海洋行政管理的前提是做好海洋立法工作。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一些特殊原则。一般原则主要有:海洋行政法治原则、海洋行政公开原则、海洋行政效率原则;特殊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应急性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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