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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架构设计与优化

2013-04-28 16:58:10

并不能为其他物代替。 连带之债:根据多数人之债的各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的。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不售给高收人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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