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88362
  • 博文数量: 254
  • 博客积分: 0
  • 博客等级: 民兵
  • 技术积分: -4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6-08-26 18:31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254)

文章存档

2015年(39)

2014年(133)

2013年(82)

我的朋友

分类: PERL

2013-08-25 17:47:12

 

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根据人类生长的规律男女只有达到定的年龄
其身体、生理和心理才发育成熟如果过早的结婚开始过性生活会对男女双方当事人的
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利的后果如果过早的结婚当事人还不完全具备判断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很难承担婚后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因此婚姻法确定的男十周岁、女十
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
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男女当事人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违反了婚
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因此新修正的婚姻法将其规定为无效婚姻国外也有这样
的规定如意大利、俄罗斯俄罗斯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应认定婚
姻无效意大利规定违反未成年不得结婚规定而缔结的婚姻无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在确认某个婚姻是否有效时只能对男女当事人在有关
部门确认其婚姻是否有效时仍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确认为无效婚姻如果男女双方

阅读(350)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