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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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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AIX

2013-03-19 16:05:26

2月14日消息:2012年8月,长春市一家婚庆公司接了一笔生意,直到现在,这笔生意的尾款也没结清,婚庆公司认为服务到位,钱就应该到位,而委托方也认为,公司的服务没有达到标准,因此拒绝付尾款,双方就僵持不下。

2012年8月20日,婚庆公司和新人签了一个合同,当时收取了5000元的定金。合同规定尾款要在婚礼前7日内结清,私下里双方达成一个口头上的协议,由于是朋友介绍来的,工作室的负责人答应新人尾款可以在婚礼当天结清。

据了解,尾款在12000元左右,婚礼庆典结束后,婚庆公司没有拿到这笔钱,为此,双方协商进行了半年,,可还是没有结果,主要问题就出在婚礼当天头车的车花上。“机盖上的花,用一根绳分成三瓣给穿了起来,没有绑住,出门没多久,整个一大盘的花全扣车里了。”新郎郑先生说。

小编看到双方签订的婚礼服务合同中有这样一则条款: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应返还该违约项目的全部款项并赔付该项金额的30%。由于尾款中除头车的装饰外,还涉及到婚礼现场布置、灯光、音响,以及摄像等服务项目。公司认为郑先生的做法有不妥之处,,“哪怕你认为有问题之处,这钱你不给我都可以,但没有问题项目的钱,应该给我们结清。”婚庆公司负责人付女士说。

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婚庆公司的要求不过分,而郑先生表示,他不满意的地方不止是头车车花,“头花不行了,这个摄像也就没用了,T台摆得过大,连舞蹈也没有提前彩排,这些东西都不理想,我能给他们钱吗。我说实在不行,咱就走法律途径。”郑先生说。而付女士则认为没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此事。

因无法界定好与不好,合同中也没有对此细化,小编很难从中调解。郑先生态度坚决,唯有走法律途径才能解决问题,婚庆方面也表示,双方协商不成,只能在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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