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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息化

2013-01-18 11:32:54

“你再不给我买大屏高端手机,我就告你强奸。”25岁的女子吴某与19岁男子张某在网上相识,相约到山野游山玩水,两人自愿发生性关系。吴某以此要求张某购买手机被拒绝,谎报被“强奸”,她因此也被处行政拘留。
吴某与张某网聊融洽,互通姓名。去年国庆节,在泉州的吴某接到张某的电话,问她是否要到晋江游玩。张某还说他家在磁灶开了一家瓷砖店,正缺人,如果合适吴某可以留下工作。正愁还没找到工作的吴某随即答应了邀请。
来到磁灶,吴某并没到张某的店铺了解情况,而是先答应张某的邀约到附近一个偏僻的水库游山玩水。两人欣赏风景、边走边聊,一路有说有笑。
“其实你人还真不错,开朗活泼。”途中,吴某说。“那你看得上我吗?”张某随即问了一句。“你看得上我我就看得上你,不然你就做我男朋友吧!”张某也没想到,吴某的回答这般直接。随后,两人在山上密林中发生了性关系。
没过几天,吴某撒娇地对张某说:“你就买个手机给我吧,四五千元的那种。”张某委婉地表示没钱。但吴某不管,要求张某一定要买手机给她,否则就告他强奸。几天过去了,吴某发了几条短信,催促张某赶快买手机,发现他无动于衷。一气之下,吴某便报案了。
今年1月15日,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的张某被抓获。民警对双方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两人发生性关系时,吴某是自愿的,且张某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由此民警认定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目前,吴某因谎报警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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