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6893
  • 博文数量: 35
  • 博客积分: 925
  • 博客等级: 准尉
  • 技术积分: 512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12-25 17:07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3年(24)

2012年(11)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2012-12-28 13:17:43

台湾儿童票标准以年龄取代身高】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昨天初审通过“儿少法”修正草案,未来儿童搭乘客运、高铁、飞机、参观海生馆、科博馆等不再以身高作为标准,改以年龄订定优惠措施,而且未满一定年龄者可免费。

现行条文仅规定交通及医疗等公、民营事业应提供儿童及孕妇优先照顾措施。初审条文规定交通、医疗、文教等公、民营、公办民营事业应提供儿童优惠措施;若业者违反规定,主管机关得命其限期改善。

目前台北捷运、台北市公车、台铁、高铁都以115公分或年龄为标准,未满者得免票。提案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表示,台湾敬老的门票优惠条件以年龄为依据,唯独儿童优惠票却以身高为准,对发育较好的孩子不太友善。

“儿童局长”张秀鸳表示,现阶段很多风景区大多以115公分以下为免费标准,将找各事业主管机关讨论是否能转换成3、4岁左右,或依各事业不同特性订定不同免费年龄标准;若经济状况变好,一段时间后也可讨论是否开放到4、5岁,“是很弹性的”。

张秀鸳说,交通包括客运、火车、高铁等,航空业者因成本较高,可能会要求补助,是否纳入还待商议;文教设施如科博馆、海生馆都在规范范围,但不包括游乐设施。
转载至:
阅读(118)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