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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10:50:59

困难群众有新的优惠政策
近日,福清市政府发出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福清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对象为具有福清市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及福清市相关规定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收入群众、县级公安机关出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
免费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属公安机关允许火化的无名尸的冷藏费用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冷藏时间为准);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丧属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福清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申请时须出具申请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免费对象(死者)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书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同时,无名尸经县以上公安机关公告确认,并出具允许火化证明,免费手续由民政部门参照福清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规定执行。此外,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或因免费申请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丧属(承办人)先付费,再按福清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相关规定执行,凭有效票据和相关手续材料到福清市殡仪馆报销。
据悉,福清市将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足额、及时划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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