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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息化

2013-04-28 14:46:46

  对因灾房屋倒塌和紧张毁损无房可住的庄家,赐与每户2000元的自建过渡房补助。市县当局根据实际环境可再增长每户1000元的补助。

  对于受损的房屋,依照《四川省屯子房屋地动破坏程度判别技能导则》,农房损坏划分为轻微损坏、中等破坏、紧张破坏3个档次,每户维修加固补助尺度辨别确定为1000—2000元、2000—4000元和4000—5000元。具体对每一庄家的补助金额,由各地根据实际环境确定和掌握。

  今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当局网站获悉,省当局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当局关于对“4·20”芦山7.0级地动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布置期实行生活救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妥善做好“4·20”芦山7.0级地动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省委省当局决议对受灾群众实行过渡布置期生活救济。

  《通知》中指出,将为“4·20”芦山7.0级地动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发放工具为遇难人员家属(直系支属),发放尺度为每位遇难者5000元现金。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将赐与定期补助,凡是在地动中造成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不受父母年龄限制,全部归入特别帮助范围。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赐与每人每月135元的帮助资金(父母各135元),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赐与每人每月110元的帮助资金(父母各110元),直到夫妻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如当前再生养或收养子女,即停止帮助。

  省当局办公厅还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各部分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抓紧构造实行,规范严格办理,主动担当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举动严肃予以查处。

  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将对“因灾房屋倒塌或紧张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泉源、无自救本领”的受灾群众进行临时生活救济,包括发放补助金和接济粮。补助尺度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制品粮,救济期限为6个月。做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布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为因灾导致的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基本米饭钱,受灾的原孤老、孤残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为6个月;对孤儿按会合供养的每人每月1130元、散居的每人每月678元的尺度执行孤儿基本米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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