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291490
  • 博文数量: 186
  • 博客积分: 1531
  • 博客等级: 上尉
  • 技术积分: 1275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11-06 16:56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86)

文章存档

2013年(2)

2012年(184)

分类:

2012-11-30 15:32:27

原文地址:非多态的继承 作者:bruceteen

非多态的继承

由“什么情况下,基类可以不提供非虚析构函数?”而来,

1. 位继承。顾名思义,继承的是位,而不是接口
比如
struct Head
{
    int length;
    int flag;
};
struct MyFile : Head
{
    ……
};
[注]:位继承 和 包含 是有强烈语义差别的,虽然有可以互相变通的语法和语义。

2. 实现继承。顾名思义,继承的是实现,而不是接口
比如 protected继承 和 private继承。
[注]:继承实现应当比继承接口更安全也用得更广,看STL的实现可知,但很多人受XXXX荼毒太深滥用了面向对象。

3. 非多态全继承。顾名思义,继承实现也继承接口,但却是非多态的
比如我想在map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功能变成字典
struct Dictionary : public map
{
    void foo() const;
};
[注]:map是一个不含任何虚函数的类。

以上三种情况下,从多态上讲(这个限定语是必须的)派生类都不是一个基类,因此你不可以使用dynamic_cast进行转化.

4. 在这一种情况下,设计者本来的意图也不是多态继承,但可惜从语法上说它是多态继承也能说得过去。(这种矛盾其实经常遇到,比如mutable的由来)
比如在第三段给的代码中,假设(只是假设,而不是事实)map是一个含有虚函数的类。这样一来从语法上可以把Dictionary看成一个map,不过既然设计者没有多态的意图,那么把它作多态来用的也只有傻子,当然它也就无须提供虚析构函数。

这四种情况都是非面向对象的继承。

阅读(641)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