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IT职场
2012-11-26 09:24:47
11月初,北京各居住小区开始供暖,可市民田女士在双井附近租住的一套老房子暖气供热至今仍是“温和儿”的状态。找向她出租房屋的中介,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我这卧室里的温度计显示,有暖气时的室温也只有15摄氏度上下。” 田女士抱怨说,她在今年夏天和同事租了一套小两居,由于是头一次在外租房,经验缺乏的她看到每间屋里都有铸铁的暖气,也就没有向中介询问暖气的使用情况,更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提前注明有关暖气供热达标的事项。
直到正式供热一周后,室内温度仍达不到本市要求的18摄氏度,她这时才醒过味儿来,赶紧跟左邻右舍了解情况:原来,她租住的6层高红砖楼里供暖设施年久失修, 楼里的大爷大妈这几年都是披着羽绒服在家过冬。
可这一情况,中介经纪人在带她看房时却只字未提。田女士在仔细查看租房合同时,发现自己租住的房子是一套“托管房”。市房协有关人士介绍,中介“托管房屋”是房主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中介公司对外出租,由中介公司直接收取承租方的租金。田女士在听取了专家意见后,跟中介公司据理力争。作为供暖季的补偿,中介公司日前给她家送来了一台电暖气和400元“电费”。
另外,租户租住的是非托管房,一旦发现暖气有问题,又未得到妥善解决,则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所以当暖气供热不达标时,则被视为房主违反合同约定,并负有妥善解决的责任;否则,租户有权要求解除租房合同,并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