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控能力强是世界一流企业必须具备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2006年6月,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此举不仅在中央企业间引起不小的震动,也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赞许,认为是我国第一个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框架,标志着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升专题培训班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说,尽管不少中央企业已经启动风险管理工作,但某种程度上将其作为响应国资委的号召,重视程度和工作主动性远远不够。他指出,有的中央企业虽然建立了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但是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风险管理制度被束之高阁;有的企业没有及时掌握风险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也没有给出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有的企业领导忽视风险管理对企业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作用,往往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才会想到风险管理部门的作用;有的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是临时性或间断性的,风险出现了就进行管理,风险结束了就将其置之度外。
邵宁认为,6年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不少企业领导对风险管理的态度,经历了从“不太相信”到“将信将疑”,到“真信、真学、真干”的态度转变。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显著提升,自愿报送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企业从2008年的32家增加到了今年的76家。”他说。
在此种认识下,不少中央企业努力把风险管理工作建成一项长效机制,变“要我防范”为“我要防范”、“被动防范”为“主动防范”,促使和 企业风险管理由风险揭示型向风险预警型转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如今,绝大部分企业都制定了诸如《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控与风险管理手册》、《风险评估操作手册》、《风险管理工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当下,虽然大部分中央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可是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却是个问题。邵宁坦言,很多企业的重大风险应对措施都是常规性的管理改善,并没有很好地针对风险的特点,制定相应解决方案。“简单说,措施缺乏针对性,往往达不到事前控制的目标”。要逐步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对重大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重大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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