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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系统运维

2012-12-28 10:24:38

标法修正案草案有望终止傍名牌乱象

你有“茅台”,我有“茅合”;你有“奥利奥”,我有“粤丽傲”……如今,“傍名牌”“伪名牌”等现象在市场上愈演愈烈,引起了立法机关高度关注。12月24日,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草案引入了许多新制度,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类混淆视听的商标,国内权威商标交易平台【标商网】表示,“傍名牌”“伪名牌”等商标现象其实大多是利用消费者的视觉或听觉疏忽而导致的误认。


       伪名牌商标主要表现为2种:相同商标和近似商标。相同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的结合相同或者在视觉上无差别。近似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生活中,将他人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以“傍名牌”屡见不鲜。“此类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就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为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衔接,草案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于企业普遍利用驰名商标做广告宣传、互相攀比、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被动保护。


       周伯华表示,驰名商标制度的本意是在发生商标争议时,对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提供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事实的确认,仅对争议的案件有效。据此,草案作出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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