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系统运维
2012-11-23 10:05:36
出于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考虑,大多数名人在知晓姓名被“傍”后,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然而维权费时又费力,一度成为名人在面对商标抢注时候的一道难题。
国内首家专门进行商标转让的经纪人网站【标商网】商标师表示,打官司从起诉、审理到判决,若再从一审打到二审,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等成本将会非常高。例如作家二月河发现姓名被抢注后,通过当地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一家商标事务所为自己维权,官司一打就是两年。直至最近才维权成功。
有法律专家指出,在《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八种情形”中并不包括不得将公民姓名注册为商标。
此外,《商标法》采取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谁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须按不同商品分类提出。这些法律规定在确保商标注册秩序的同时,也给一些抢注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标商网】商标师建议:完善《商标法》相关规定,在使用名人姓名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审慎认定申请者是否具有抢注故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但是,对方同时也指出,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已有保护公民姓名权的相关规定,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商标法》也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他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可以设置禁止性规定;但涉及私权的保护,更多的还是要靠权利人通过现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权。权利人不能懈怠行使自己的权力。
“冒用他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赔偿。”【标商网】商标师建议,名人应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和商标意识,可以通过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防自己的姓名被抢注,而最好办法就是自己先将姓名注册掉;商标申请人则应通过自己的创意开发出具有新意的商标,这样才有益于企业和品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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