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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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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10:28:38

在温州楼市,类似于“零首付”、“10%首付”、20%首付”等购房付款模式主要出现在楼市特殊期,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上半年,温州楼市转暖,市场上也出现个人房贷悄悄松绑,部分房源首付可低至二成。另外则是在2008年,彼时经济同样面临严峻形势,温州市试图通过采取若干措施来刺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xingjunxia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对购房者来说,这种“零首付”、“10%首付”、20%首付”、“零月供”等多为开发商的揽客噱头,是否真正降低首付标准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xingjunxia称,上述降低首付标准还与我国目前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相冲突。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于贷款对象和条件则要求,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然而,国内一房地产营销策划资深人士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称,从表面上看,“零首付”、“10%首付”、20%首付”等不仅降低了购房门槛,减轻了购房者的资金周转负担,实际上还可以实现开发商的尽快套现。

  据该人士解释称,一些楼盘公开销售时对房屋价格先进行一定提升后,再对首付进行“减免”。比如一套原价在100万元的房源,按照惯例,首付30万元,银行按揭70万元,眼下房价已经出现“跳水降价”,在操作中,开发商则保持原价不变,首付由开发商说了算,可以操作的就在首付,比如开发商实现存10万元抵30万元,这样下来,房屋实际总价确实降了,购房者愿意接受,同时开发商可以开出收到30万元的首付款的收据,银行根据开发商收据放出来的依然是70万元的按揭,但这部分按揭进入的是开发商的账号,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有律师表示,根据上述操作方式就存在两份合同,一份是名义上的,房子的价格为100万元,而另外则是真实的成交价格,只有80万元,但从银行贷出了70万元,实际上,上述做法涉嫌向银行骗贷,同时对购房者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遇到信誉不好的开发商,开发商最后可能要求购房者按照名义上的合同进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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