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70915
  • 博文数量: 159
  • 博客积分: 6711
  • 博客等级: 准将
  • 技术积分: 147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08-21 17:45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59)

文章存档

2013年(42)

2012年(117)

我的朋友

分类: 项目管理

2012-09-17 11:23:52

选搬家公司看重合同还是服务质量

       现在北京有很多搬家公司,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也犯了难到底哪家好呢?谁心里也没有个准。可能有的人在搬完了家才发现自己选择了一个不好的搬家公司。

       然而记者在走访一些搬家公司的时候发现很多公司在给顾客搬家的时候都没有签订正式的搬家合同,事后也没有收费的凭据等等,几本上都是搬完家交完钱就算完事,事后如果出了问题谁也找不到谁。那么很多消费者就会有疑问了,对于没有正式合同的搬家公司我们可以选择吗,有没有可信度呢?

       不签合同、不给发票成了搬家公司的“潜规则”,遇到纠纷消费者却由于没有单据而难以维权。
  法律专家表示,搬家随车单只有在盖公章并且双方都认定的前提下才能作为证据,消费者为维护自己利益应提前签订搬家合同。
  一名网友近日在论坛发帖称,由于与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矛盾,遂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但由于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结果无法被受理。
  “我在搬家行当中混了5年,从来没有签过一份合同。”一名业内人士称,没发票、没合同成了搬家公司的“潜规则”,搬完东西直接收费就算两清了,此后消费者发现什么问题,搬家公司都可以不认账。
  了解,损坏丢失物品、擅自涨价、不守时等是一些搬家公司存在的问题,但消费者常常由于苦无单据而无法维权。目前网络上有不少合同样本,消费者可以自己下载打印,但是搬家公司会不会与消费者提前签订合同呢?

     笔者昨天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多家搬家公司的预订电话,没有一家公司主动表示在合作前要签合同。有家公司的客服人员说,搬家不用签合同,只有一张随车单,发票在搬完家以后再寄给消费者。

       也有公司称,发票可以开,合同也可以签,但合同是在搬完家以后再签,发票则是三天以后再寄。随车带过去的合同,本身不能约定搬家公司迟到的补偿行为。法律专家邱宝昌称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双方应该提前有个合同约定,随车单上有公章,在双方认定的前提下可以视为不完整的合同。

        文章来自:     

        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想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还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签了合同自己才能吃个定心丸。

阅读(284)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