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92526
  • 博文数量: 179
  • 博客积分: 6071
  • 博客等级: 准将
  • 技术积分: 2582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08-22 11:39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79)

文章存档

2012年(179)

我的朋友

分类: 网络与安全

2012-08-23 10:04:18

讯: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称《办法》)。《办法》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储单位,对市级重要储备商品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取消了农膜储备。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办法》修改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储备职责,明确“市经济贸易部门为猪肉、食糖、农药、化肥等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储备商品的落实、使用。市发展改革部门为粮食、食油等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市级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储备工作,统筹相关粮油储备管理。市储备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全市储备粮油管理,组织、协调和落实储备粮油任务,接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办法》对市级重要储备商品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农膜退出市级重要储备商品。农膜退出市级重要储备商品的主要依据是:2001年,原市商委会同市计委、农委、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就“十五”期间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的品种和数量问题,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协商和研究,明确了“农膜储备随着抛秧技术的全面推广,消费量下降明显,其作用显得不是很重要,“十五”期间将予取消,不作安排”。为此,自2001年以来,取消了农膜储备。

  《办法》规定,省下达广州500万元应急储备药品不列入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范围,原因是应急储备药品的管理办法、动用程序等与市级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办法不一样,并且药品并没有纳入重要商品范畴。《办法》还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招标的形式确定承储单位。

  据介绍,现行《办法》执行的储备补贴费用标准是1995年制定的,已有16年的时间,储备贷款利息储备贷款利息、仓储(含人工、装备)管理、运输费用等经营成本不断变化,为了激发承储企业的积极性,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储备补贴费用的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药站

阅读(126)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