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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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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Delphi

2012-06-02 15:52:43

  不过困惑归困惑,思考归思考。得出的结论,一般也有四条,即刘禅昏庸、黄皓弄权、陈祗(音支)乱政、谯周误国。这也是有根据的。我们知道,魏军从洛阳出发,是在曹魏景元四年(公元263年,此年上半年为蜀汉景耀六年,下半年为蜀汉炎兴元年)的八月;决定伐蜀,则是在五月。据《三国志·姜维传》,当时姜维已经得到消息,便上表刘禅,提出布防措施(六年,维表后主),请刘禅速派张翼和廖化分别把守阳安关口和阴平桥头“以防未然”。谁知这时刘禅只听黄皓的,而黄皓又只听巫师的。巫师说敌人不会打过来,黄皓便信以为真,让刘禅扣下了这份公文(启后主寝其事),结果满朝文武都不知道大祸即将临头(群臣不知)。这岂不是刘禅昏庸、黄皓弄权?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按理说,强奸罪要比抢劫、盗窃犯罪多得多,可史料记载却少得多。其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封建的贞操观束缚了妇女,把贞节看成天理,即使受害也很少告官。从秦朝开始,历代统治者都特别重视“守节”,表彰“贞妇”、“节妇”,一本本《列女传》相继出现,记载表彰一些女子守节的范例。如西晋皇甫谧的《列女传》记载:三国时夏侯令的女儿嫁给了曹文叔,曹文叔不久死去,又没有儿子,父亲叫她改嫁,她割去两个耳朵表示不肯。后来,父母见她无依无靠,又动员她改嫁,她又割去鼻子表示守节不嫁。又如安定女子张芝,年轻守寡,与两个嫂嫂一起被乱军抢去,她为了守住贞节,先杀了两个嫂嫂,再自尽,幸亏乱军很快败散,她才获救。封建社会里,对妇女来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寡妇改嫁被认为是“淫妇”,许多女子因犯了改嫁之“淫”而惨遭迫害致死,使得女子在死了丈夫之后,畏慑于传统压力,或殉死、或被迫守节一辈子。也有不***女效法《列女传》自愿节烈,并自戕、毁容或自残以誓守节之志。在那样的社会里,受害妇女为了自己的贞节,忍气吞声或自寻短见。受害人不告诉,这类犯罪怎能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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