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
分类: Delphi
2012-06-30 11:39:53
如果“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即凡是侵占街道、栽种植物者,都要处以仗笞之刑,还得限期整改,恢复侵占前的原貌。
而对扰乱城市秩序者,处罚则更严厉:“诸在市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以故伤人,减故杀伤一等;因失财物者,坐赃论。”即引起集市骚乱,从而致人伤亡或财物丢失者,均处严厉的刑罚。
传至宋代,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监市职能也进一步扩大。例如店铺设在何处,怎么开办等都要向监市申请,经审核发给凭证后方能开办。
在古代典籍中,监市祸害百姓的记载不多,比较突出的却是唐代的“宫市”欺市扰民。
白居易的《卖炭翁》里就描绘了“宫市”的丑恶嘴脸:“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名为采购,实际上就是打劫,“半匹红绡一丈绫”,没说不给钱,象征性地意思一下就算了。这不是欺行霸市,也不算强买强卖,根本就等于明抢。
这恰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仔细想来,此言着实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