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提出的准入门槛涵盖建设条件和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企业规模(产能/产值)、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人员素质、监督管理等10个方面。 在建设布局方面,《条件》将全国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区域,其中风景名胜、生态区和水源地等一类区将严禁上马建铸造业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均须达到多项要求;企业规模上,二类和三类区对新建和扩建项目提出了明确吨级要求;而在能耗和环保水平上,《条件》则明确,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且对生产过程中粉尘、烟尘和废气排放提出了明确环保指标。 与此同时,新公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对新(扩)建铸造企业的产值和最低年生产力进行了提升。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河北、辽宁、海南等地现有铸铁、铸钢、铝合金、铜合金以及其他有色金属企业的产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而新(扩)建铸造企业的产值则不得低于7000万元,其他地区现有产值也不得低于2000万元,新(扩)建产值不得低于7000万元。 在规模方面,新(扩)建铸铁、铸钢、铜合金、铝合金企业规模也得到大幅提高。其中,二、三类区铸铁、铸钢、铝合金、铜合金等铸造企业最低年生产力分别不得低于10000吨、8000吨、3000吨、1000吨,与现有铸造企业规模相比,得到明显提高。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实施,将有利于适应当前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要求,促进全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大势的要求,遏制铸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引导铸造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中国铸造行业先后在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河北泊头市、湖南嘉禾县等进行了试点“准入”,成效显著。 以河北泊头市为例,原有铸造企业1400多家,实施准入制度以后到2010年企业数量调整至约700家,目前不足500家(2015年的目标为300家左右),而产量增加了188%,产值增加了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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