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8232
  • 博文数量: 31
  • 博客积分: 905
  • 博客等级: 准尉
  • 技术积分: 37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2-04-20 16:13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2年(31)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PHP

2012-06-14 09:10:00

不讨论外国接吻正不正常,规则法纪合不合理是否人性化,犯错也可以原谅,但这种毫无敬畏之心的犯错不可原谅。判得重了,但是这种留下也没什么教育的意义。不是接吻的问题,是公然无视规则法纪的问题,整个一吊丝。不要说17岁还不懂事,现在小孩15岁就不是小孩了。早点开除,万一 出个高科技罪犯,那就惨了。

阅读(189)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