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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分类: IT职场

2013-10-17 09:13:03

很幸运的是,我是一个生在八零末九零初的人,没有被时代的洪流划在被世人誉为“脑有残缺”的九零后一代,我到了现在也没承认自己是九零后,当然也没有承认是八零后,我不喜欢别人打上一个时代的烙印,从而头也不回的在一波被叫做“xx后”的人群里一路狂奔。

站在八零后的尾巴上我的童年有幸在八零后的集体回忆中度过,所幸我没有成为星空下仰望四十五度角烫着劣质染发剂类似七龙珠里赛亚人的发型的少年。

那时候三线工程方兴未艾,作为北方重工业工厂搬迁的集中地区的贵州,我从小就出生在一个工厂的家属区里,被四周围墙包围区域,是我在初中之前生活的一座城池,从小就被父母勒令不准走出家属区的大门的总是站在围墙这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这也许就是造成了我在之后,逃离这困兽一般的熟悉的安全区,甚至跨过了黄河,走出了南方,流浪到冬天里很干燥,坚硬的风能劈开沙石的北方来求学的原因。

在围城里的那个纯真年代里,洋画片儿,玻璃球是我们唯一挚爱的玩物;那个年代我们吃着五角一包的干脆面,只是为了收集里面的卡片;那个年代,看动画片儿是奢侈的愿望,唯一的欣慰是能把希望寄托在几块钱一本的书《》上,在里面我们一直渴望是能够变身超级赛亚人的孙悟空,能变成汽车飞机的变形金刚,能穿上圣衣且永远不死的星矢,还有能随意跳起就能扣篮的樱木花道;那个年代,我们对着电视机,玩着小霸王游戏,放学回家总是要把魂斗罗的命打完,超级马莉要碰到乌龟,才肯放下手中的手柄;那个年代,没有耐克和阿迪,我们的脚上只有两种牌子的球鞋,一种是回力,一种是双星,我们穿着它走过了那段时光。

童年的我没啥个体意识,没啥感情,没啥审美,没啥记忆,没名,没利,没关系,没涉足江湖,没啥和其他屁孩儿不一样的习惯,困了睡,饿了吃,渴了喝,睡美了吃爽了喝舒服了就乐,得不到就哭,哭也得不到就忘记了。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很普通的人,不聪明,普通到放在人群里就找不到了,但随便喊声“喂”就会回头看的那种,为此我妈带我出门总是忧心忡忡,幸好的是在我为数不多的调皮捣蛋里在额头上总能留下一两道疤痕作为走散后能够迅速辨认出的标记。如果不是在一次考试分数不理想后,老师找我谈话,告诉我作为一个好学生不应该考那么低后,我都不知道我也能进入好学生的行列。。一张比同龄人都要略显稚气的脸上,总能找到一些婴儿肥,还不太上相,却经常被父母的同事们称为帅哥,这样对照片上的我产生了怀疑。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他人不一样是在小学,准确的说是小学六年级,之前的我一直按部就班的做一个未来接班人的小学生,是家长,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可是站在即将毕业找工作的路口,那个告诉我,我是祖国未来接班人的人,就找不到,我现在也没明白究竟让我去接谁的班。小学六年级之前我写作业、上学、睡觉,食蔬食饮水,三年不窥园,很少差别之心,事物只有品类之分,没有贵贱之分,比如,那时候,我知道运动鞋和凉鞋是有区别的,但是我不知道运动鞋还有耐克和双星的区别。那时候,在南方,夏风徐徐的夜晚,我用同样的心情听见月光朗照在特有的凉爽上不同的虫鸣声音,我很幸福。

上初中后,我身体里仿佛有着另一个我,我开始眼睛到处乱看,耳朵随时倾听,我估计是从那时候开始,另一个我开始生长,一刻不停,如雨后春笋、如万科盖楼。我开始意识到美丑,不再让我爸给我剃平头,蓄起了留海,知道了留海原来不是一片海。我终于可以走出那道围墙,一个人走进华灯初上的街头,背着书囊,踢踏这破球鞋,摇着长了一头蓬草般根根怒张的短发的脑袋,四下游荡,忘路之远近,忘却心中所有牵挂和平日从事的营生。开始意识到男女,意识到女生比男生好看,个别的女生比其他女生好看,好多男生总是一致地认为这些个别的女生比其他女生好看。那时候班里有个在现在看来很先锋的朋友,在我们这群人里当时很新潮的东西他总是第一个接触并传播,开始接触了街头艺术,当时还没有“文艺青年”这个称号,否则我肯定会迫不及待地给他加冕。最先接触的是涂鸦文化,,那时最常见的一个汉字就是“拆”字,刷在墙上,多数出自工头的手笔,白颜色的,平头平脑,字的周围有时候还有个圈,打个叉。这也许是中国最早的涂鸦艺术吧,在喷涂涂鸦这一形式传入之前,孩子的我们就喜欢用粉笔、煤块在墙壁上表达自己的想法,再不是孩提时候那种“xx是大坏蛋”“xxx喜欢xxx”传递的明确而强烈稚嫩天真。后来就是喜欢在本儿上写写并不是太押韵的我们称之为歌词的东西,还跟着节奏摇摆着,表示自己很嘻哈,而周围的大多数同学还只是停留在嘻嘻哈哈的阶段,初中似乎没怎么干别的,但本儿废了不少都是些轻狂的词儿与稚嫩的画儿,那时我就觉得一个圈子是用来浪费本来就没有意义的时间的,圈子是用来为无病呻吟无依无靠的心灵取暖的,圈子,有时候,也是用来探寻真理的,我的道路被这个圈子渲染的更加与众不同。

就在好学生的呼声里,我进了高中,然后进了大学,蔑视过教育,嘲讽过考试,我常常梦见考试,语文考试,我梦见我梦到了作文题目,如果梦对了,梦里就笑出声来,如果梦错了,就从梦里惊醒,从小到初中作文一直被当作范文的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用一个套路去写一篇满是排比和引用的文字,却也有好坏之分,在中学时代我就一直就没写出过自己心声的东西,也许正是为了能继续写作,高中我选择了文科,大学报考了中文专业,后来我才知道中文系一直不是培养作家的地方,了解了很多作家才发现他们很多都没有上过高中。那时候除了写套话的作文,就是自己瞎叨叨些伤春悲秋的论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每个月总要有那么几天,就像女生的生理周期一样,会陷入没来由的焦虑和难过,尽管你也不清楚你在难过什么。

度过了白纸一样没有个性的高中,我以为我进入大学还是会像芸芸众生一样庸庸碌碌匆匆忙忙活过四年,但从考试的束缚中解放的我,亦如我第一次一个人走出那座生活的围城,我开始决定用四年的时光去完成我童年的理想,现在想来童年又成我的理想。上了大学发现了一个和我脾气很对路的东西——摇滚,于是麦克学起了摇滚,有人会认为与我不善言谈的性格,有些格格不入,但我一直认为摇滚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与嗓门的大小无关。原来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南方城池里,一说到摇滚,人们只知道离着比较近的香港的Beyond,那时候也是港台文化盛行的年头,大家压根儿就没听过除了Beyond以外的摇滚,这就是为什么要离开那里,去向皇城根儿,因为之前听说了那里有很多摇滚的传说,后来知道了被誉为中国摇滚教父的崔健,看他一身行头,一块红布就能遮天的豪情,像动不动就号称帮我打架的大哥。记得他有一句歌词,说有了一个机会,可以显示力量,“试一试第一次办事,就像你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一件可以穿好几个学期的海魂衫,一双被穿黑了回力白球鞋,就走进了大学的门。那时候想要写歌,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组一支乐队在城市里日夜游唱;渴望有自己的摩托车,抱着一把棕色木棉吉他独自去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流浪,当我第一次一个人远行,突然想起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里的歌词:“一个男人要经历多少旅程,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男人。” 那时候看过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仿佛就是浪迹天涯的圣经,曾一度想过流浪,就是一背包雷电,一背包流水,一背包月光,一背包青草,一背包火焰,一背包情书和判决书,一背包冤魂,一背包天涯,一背包海角,一背包风雨和浮云,一背包自己的骨灰。我身边的人一直觉得我是一特文艺范儿的人,其实他们言过其实了,真的,举例,他们总觉得我是那种每天只会写歌,听音乐,读诗集的文艺青年,我最爱干的事其实是装作煞有其事然后严肃地说:你听!——然后放一个屁,一个俗人而已。

刚进大学愤怒,忧伤,欲望,天真一览无余,在宿舍里说过的那些蠢话,在马路上幼稚的表白,现在拿出来可不都得笑死,没有人永远和过去的自己一致,除非你不再成长。

现在的我有着一种青春的热病,就好比青春期的孩子,在长高,荷尔蒙有时候太多,就拿起电吉他,前仆后继,像是天花总是要这样挥霍过,后悔过,放弃过,然后就好了 。飞扬跋扈的青春很快就尘埃落定为不咸不淡的人生,有一天如果我被生活的压力所迫,不能再坚持写文字,没时间再拨起琴弦,而是坐在办公室里按部就班,看着自己渐渐臃肿的身材,还能不能想起曾经那个不一样的自己。

哥哥张国荣死的时候正是我开始转变的时候,那些岁月里,我是一个轻狂气傲的无知少年,对所谓港台巨星嗤之以鼻,这也让我错过了他,小时候一个愚人节我听说哥哥死了,先是有些茫然并不知道他是谁,之后的反应是这只是愚人节的一个玩笑。港台电影开始流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拍电影手法很古怪的导演,叫王家卫,里面的演员总是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让人难以琢磨,却又高深莫测,就在他的电影里我认识了张国荣,一朝负气的西毒,他告诉我的,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个阶段,看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头会觉得这边更好。在围墙里的生活阶段,我一直想要走出那个大门,看看外面的世界,当我真正走向远方,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寻找的是故乡。后来才知道张国荣有一首很出名的歌《我》里面唱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很可能会像烟花燃放之后变成空气里的尘埃,泡沫翻涌后归于大海,被击打得很烂,那也是绚烂,灿烂,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不要忘记那个特立独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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