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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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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Delphi

2012-05-14 10:45:51

2010年8月27日晚,天黑下雨,市民李***路过玄武区红庙附近时,为回避前方奔驰而来的轿车不慎坠入路边施工埋设管线但未设警示标识的深沟,腿部重大受伤。因为事发当晚急于医治未报警,李***遭受了索赔难,市政部门和施工单位均以事实不清为由拒绝承当义务。屡次交涉无果后,李***起诉到了玄武区法院。近日总算盼来好音讯:法院确认了李***坠沟受伤的事实,裁决施工单位抵偿其各项丧失2万余元。

一女子雨夜坠沟受伤 挖沟现场无挡板和警示牌

市民李***诉称,2010年8月27日晚,她跟冤家冒雨外出,途经玄武区红庙8号“三才文印店”时,前方忽然有辆小轿车打着扎眼眩光奔驰而来,她拉着冤家往途径右侧的店家门口避让,没想到连人带伞掉进露天深沟里。当时李***腿部剧痛,倒在坑里不能动弹,冤家连拉带拽将她从沟底拖出。“我发现右脚踝不能动了,左小腿被水泥板刮伤,肉都翻出来了,伤口上都是沙泥跟雨水。”李***说,当时腿疼得不行,只想连忙到医院看看,没顾得上报警。

连夜到医院清创,医生冲刷伤口后缝合了十几针。2010年11月底,又做了“残留异物取出手术”,伤口才逐步康复,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疤。全部医治,合计消费医疗费29000余元。“钱还在其次,几个月不能行走,受够了罪。”

事发次日,李***的父亲到现场检查,发现那是一条数十米长、0.8米多宽、一米多深的线缆沟,属于雨污分流隶属名目。沟两边间隔两米一堆土,土堆前零碎放着十几块刚卸的黄挡牌,沟前没有围挡,也没有施工告示牌、警示绳带、等标识。李***的父亲找到一位工地担任人,该人士称,原先是要关闭施工的,但路边店家怕影响生意不让围挡,还把警示带都拉掉了,为此派出所还来调停过。但李***清晰记得,27日晚出事时,雨十分大,现场没有工人,也没有挡板和警示牌。

未及时报警增添索赔难度 被告方辩称“坠沟事实不清”

李***的父亲拍摄了施工现场的照片,找到相干义务单位索赔。该名目由市政治理部门担任,关涉多个部门和单位,李父挨个找过去,每次都被“踢皮球”。“他们还质疑我女儿坠沟受伤的实在性,说第一时间没报警,不合理。我去派出所想弥补报警,派出所不让,说间隔事发太久了。”无奈之下,李父向包含扬子晚报在内的多家媒体投诉,但记者的染指并没有使问题得以处理。

2011年初,李***一纸诉状将玄武区住建局、江苏省邮电工程建立有限公司和南京华元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告到了法院。玄武区住建局是工程发包方,邮电公司是承包方,华元公司是施工方。三单位均以为,李***事发后没有报警,不能证实其受伤跟坠沟有关,也不能证实事发时施工现场没有围挡。

法院综合多项证据 裁决施工方抵偿2万

日前,玄武区法院一审支撑了她的诉讼要求。法院以为,被告华元公司确在李***诉称的路段施工,李***跌入沟中后,因为事发的忽然性和诊疗的必要性,先到医院就诊而不是报警契合常理。当日跟李***同行,目击事发经过的冤家亲自出庭作证。法院以为,李***的就诊时间、就诊起因与证人的证词及媒体的报道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证实李***所述属实。至于事发时施工现场有无设置显著标记和采用安全办法,法院以为应由施工方承当举证义务。但审理历程中,施工方未能举证。就三被告如何承当义务的问题,法院以为应由施工方承当。

综合以上几点,法院裁决施工方华元公司承当侵权抵偿义务。李***的医疗费扣除医保赔付后合计11000余元,加上护理费、误工费等,施工方共需抵偿2万余元。(luyik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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